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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寫的軟體是屬於公司的還是自己的呢?


Mainline Pocket wrote:
假設我是樓主。我出錢...(恕刪)


簡單的區分 你開發這件軟體 是不是上面指派給你的事情

不是的話,很難歸類為職務上之創作....

又沒在上班時間開發 也沒用到公司儀哭

公司的主張很難有效...

vistac wrote:
感謝大大回覆
不過在下的重點並不在鋼琴常不常見(恕刪)


因為東西如果隨處可得的話

很難認定為"公司的資源"

就像你隨手拿出公司的一隻筆

寫下程式碼 或 畫了張圖

很難說是使用公司資源...understand?

使用費100萬大概會被法官轟出來吧@@

你有聽說在唱片公司創作的歌曲 版權沒理由都屬於公司嗎

不然你有用我錄音室啊~~~啊~~!!

著作權法,可以去看看...
weiooooo wrote:
各位好我想請問各位一...(恕刪)
Mainline Pocket wrote:niuuuoikk'Of
那我到星巴克在未消費的情況下,用我的電腦,他的電,網路,桌子,椅子寫出一套賣了100W程式。然 後因此出名上電視,在訪問時我哭說以前我多窮,連網路都沒有,只好利用星巴克開發出這程式。星巴克 可以告我嗎?


這個比喻不好吧, 星巴克是營業場所, 提供設施吸引你去消費, 目的是賣他們的飲料, 他們已經賺取利潤, 就不能過問你怎麼使用他們的設施, 如果你沒付錢使用, 那他們頂多對這部份求償, 你去公司工作, 是老闆付錢找妳去做要你去做的事, 你是受雇者, 結果你用公司私有設施, 做自己的事業, 你認為是對的嗎?!

TopYoung wrote:
你真的有唸過法律相關的嗎

如果要訴求不當得利的話

公司被使用鋼琴這件事...

並沒有產生損失啊~ 要求償什麼

賠償一次保養費嗎XD



那如果我盜用公司款項, 去買賣股票, 在公司不知情的狀況下, 賺了10%後回補公司, 照你所說的, 公司毫無損失, 所以我沒任何法律, 然後可以持有這10%的獲利?

TopYoung wrote:
你真的有唸過法律相關的嗎

如果要訴求不當得利的話

公司被使用鋼琴這件事...

並沒有產生損失啊~ 要求償什麼

賠償一次保養費嗎XD...(恕刪)
小偷

你向誰報告過
誰同意讓你用

要是這台鋼琴是上千萬世界名琴
你還會這麼說嗎

只是摸過演奏過沒壞沒損失啊~
你去跟法官說


weiooooo wrote:
各位好我想請問各位一...

另外再補充一點:(恕刪)

怎麼忽然覺得事情跟最近一手機大廠出了商業間諜的狀況差不多

heliboy wrote:
那如果我盜用公司款項...(恕刪)


喔耶~~

這就不是著作權法了喔...

民法我不太熟啦~~

不過看你這樣比喻

就知道你法律素養有多少了

拿張飛打岳飛啊

RICE 1502 wrote:
要是這台鋼琴是上千萬世界名琴
你還會這麼說嗎(恕刪)


世界名琴就不是一般常見的啊...

想也知道...

最多付些使用費吧

要被法官認為是小偷還頗難

可能大大有不同見解吧 科科

請問是鍵盤律師嗎?

跟我上一篇講的一樣

這就不是著作權的問題啦

你要談是不是有侵佔的嫌疑(刑法?)

扯的有點遠吧...


TopYoung wrote:






我歸屬法務底下的智權部門,專利比較熟一點








簡單的分法是不是職務上相關,再來就是有沒有用到公司資源

例如示波器啊、烙鐵,電腦這種大家都有的就不太會算





不是業務相關就是商業機密好嗎?幸好我最近有去上課

商業機密簡單化分至少要有,confidential的標記或是文件有管制

大家同事間傳來傳去,隨便放的東西是不能稱作商業機密的好嗎 = =




這個不懂的還出來虎爛,nonsense....

狀況都還沒確定就在一定敗訴



這篇樓太多不懂的人出來虎爛了

我建議樓主寫清楚點給我就好....

我不確定的地方再和法務研究一下...(恕刪)

版大寫的內容若不涉及其公司業務機密時,相信就不會開版來詢問了。版大所描述的"職務是相關的,有用到公司資源的",這點毋庸置疑吧。你講的業務機密的分類,相信大家都明白的。另請教一個問題,公司是否有權利查看員工公司個人信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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