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onpsc wrote:
公務員休假制度與國民...(恕刪)
我認為你沒有完全了解國民旅遊卡的由來
話說回來,亞洲人超長工時在全世界都是有名的
為啥不爭取勞基法的給假制度使之與公務員一樣,而是要公務員跟你們一起做到死呢?
公務體系是執行法律的機構,非立法機構。如果政府(公務體系)可以片面制定法律又執行法律,那我們就是集權國家了,你看中國公務人員的待遇多好呀,幾乎是包山包海的富豪。
勞基法不是公務人員制定的,所有的法律都需經過多方協商訂出草案,再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才是真正的角力場。集合多人或工會push 選區立委去制定對你有利的法令吧~~ 不然投票是在投辛酸的,這比統獨、顏色之爭還重要。
目前台灣軍公教人員吃虧在不能組工會,所以待遇都是資方決,片面更改勞動條件,轉移焦點,扭曲、片面解釋,製造對立、從中得利。之前是教師、軍人、最近兩年輪到公務人員,甚至連國營企業員工也扯進來,下一個呢?台灣那麼小,禁得起撕裂幾次.........
我個人贊成所有受雇者,都是勞工,全面改用勞基法,退休金大家回歸就年金制,權利與義務每年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老牌先進國家不就這樣搞嗎?我們不也自稱先進國家..............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