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you wrote:"族群對立"...這族群是指...拿到奧運獎牌的人?單看夏季奧運,4年一次,維基百科從1984年算到現在,奪牌數為金牌6面,銀牌9面,銅牌15面,總計30面獎牌 不過有些盲點、例如棒球、籃球這類一大票人的隊伍一個銀牌就是一整個隊。這不知道算不算偏見這種獎金應該列入人數加成計算而不是全體都同等不然一個籃球或棒球拿一個金牌差不多等於100年奧運獎金的輸出,也是怪怪的
ProphetOne wrote:奧運金牌拿2000萬(恕刪) 比起來,私校畢業就可以去台G領年薪三百。理工科頂尖的人,去美國年薪千萬的比比皆是。台灣運動員真的CP值太差了。林昀儒每天訓練,唯一休息日子,是比賽那天,還要花錢請教練,結果也沒拿到牌。拿到全球第一,一個月拿十二萬還要被檢討。國立大學教授,公務員也都是終身俸阿,是不是也要每一個檢討。就我看只有魯蛇,才會眼紅。
我想問看獎章規定哪裡有寫月領可以領終身?還是有什麼解釋說明第 14 條獎助學金應一次領取。但獲得奧運前三名者,得選擇依下列金額按月領取月獎助學金:一、奧運第一名:新臺幣十二萬五千元。二、奧運第二名:新臺幣三萬八千元。三、奧運第三名:新臺幣二萬四千元。前項但書各款金額,於獲獎核定後,自該賽事獲獎當日起按月發給;未滿一個月者,按日數比率計算之。第一項但書受獎人未成年者,應領取月獎助學金。受獎人選擇依第一項但書規定領取月獎助學金後,變更領取方式者,應扣除前已領取金額後,以餘額一次領取。受獎人領取月獎助學金,於領取總額未達一次領取獎助學金金額前死亡者,餘額應納入遺產,由其繼承人依民法規定繼承之。第一項受獎人獲主辦單位通知遞補名次時,其獎助學金之計算依所遞補名次,適用原獲獎時規定,調整應領取之獎助學金,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維持或調整為一次領取者:應補發之獎助學金扣除前已領取金額後,以餘額一次領取。二、維持或調整為按月領取者:自該賽事獲獎日起,計算迄遞補日之應補發月獎助學金總額;應補發月獎助學金總額扣除前已領取金額後,以餘額一次領取;扣除前已領取金額後不足者,應一次或分期繳回。三、前款計算應補發月獎助學金總額,補發期間未滿一個月者,按日數比率計算之。然後這個是可以撤銷資格的第 16 條各獎勵賽事獲獎選手,其違反運動禁藥、違背運動員精神或其他有損國家形象,經查證屬實者,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繳已頒發之獎章、獎助學金及證書。各獎勵賽事獲獎選手於獲獎後有違背運動員精神或其他有損國家形象之行為,經查證屬實者,廢止其獲獎資格,並追繳已頒發之獎章及證書。
唬唬生瘋 wrote:各獎勵賽事獲獎選手於獲獎後有違背運動員精神或其他有損國家形象之行為,經查證屬實者,廢止其獲獎資格,並追繳已頒發之獎章及證書。 如果不支持綠政府的政策, 不知道會不會被扣上有損國家形象的帽子?我想應該沒有運動員敢嘗試吧.乖乖的挺綠,支持台獨,至少能安穩的領到被武統為止,
囧rz~ wrote:比起來,私校畢業就可以去台G領年薪三百。理工科頂尖的人,去美國年薪千萬的比比皆是。台灣運動員真的CP值太差了。林昀儒每天訓練,唯一休息日子,是比賽那天,還要花錢請教練,結果也沒拿到牌。拿到全球第一,一個月拿十二萬還要被檢討。國立大學教授,公務員也都是終身俸阿,是不是也要每一個檢討。就我看只有魯蛇,才會眼紅。 金牌月領12.5萬, 相當於年薪150萬,言下之意, 年薪不到150萬的人, 都比不過這些金牌運動員, 都有可能眼紅?那台灣魯蛇的比例應該很高.
如果溫布頓網球賽改變獎金制度, 取消積分.台灣人奪冠,頒發獎金2000萬,或月領12.5萬(60年可領9000萬)其他國家的獎金則比照該國參加奧運的獎金.那盧彥勳拿到溫布頓冠軍的機會將提高很多.不過這種冠軍真有世界第一的實力嗎?
ProphetOne wrote:以美國為例,金牌的獎勵相當於79萬元台幣,有人會覺得美國不重視體育嗎? 台灣人的體育有比美國強嗎? 你這說法很奇怪,相信你絕對不了解美國的基層運動。美國一般小孩從小學就開始,就有各種的課外體育活動。厲害的小朋友,還沒上小學前就開始了,各種比賽一大堆。美國奧運金牌的獎勵比台灣低,是因為美國的基本體育環境比台灣好,根本不需要特別誘因。想請問樓主,你有參加過正式的體育競賽嗎?
ProphetOne wrote:奧運金牌拿2000萬...(恕刪) 看到標題就直接回了,不會!!月領12.5萬我還覺得少。鼓勵全民為國爭光!只要有本事多多益善!台灣政府有的是錢,不缺那一點隨便一個會A錢的政客A的都可以養幾個、幾十個奪牌選手了!我是勞工!保最高門檻,但我認為我是領不到勞保退休金了,即便如此我還是認為奪牌選手能夠領終生,合情合理,再領多一點我也認為合理
fkang2 wrote:你這說法很奇怪,相信你絕對不了解美國的基層運動。美國一般小孩從小學就開始,就有各種的課外體育活動。厲害的小朋友,還沒上小學前就開始了,各種比賽一大堆。美國奧運金牌的獎勵比台灣低,是因為美國的基本體育環境比台灣好,根本不需要特別誘因。 你講了一堆, 不是已經說出提升體育競爭力的標準答案了嗎?請問你是想和我爭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