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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勤獎金被取消了,這算一罪二罰嗎?

曉得 wrote:
公司主管的做法是對的...(恕刪)


全勤獎金是常態薪資
全勤獎金是常態薪資
全勤獎金是常態薪資
shung06 wrote:
全勤獎金是常態薪資


Q:全勤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A: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工資定義,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至平均工資之計算,同條第四款定有明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勞動二字第○四○二○四號函)

谷哥之後,
真的耶!長見識了

如果樓主心有不甘,就去申訴吧!!
上下班最討厭碰到車禍,
車禍發生一定是其中一方趕時間,不遵守交通規則,
自己趕時間,結果發生車禍,造成堵車,浪費眾人的時間。

前幾週上班時間碰到九人座與公車車禍
基隆路三線道,瞬間只剩一線道....堵死
依照勞工局對於全勤獎金解釋:全勤獎金屬經常性薪資、得依未出勤比例扣除,但不可一次全部扣除。

shung06 wrote:
你錯了哦

剛上完勞基法的課(市政府的課)
公司如果有全勤這制度, 全勤獎金算常態薪資, 也就是薪水, 沒遲到或缺席公司是不能扣的哦!


如果不想幹了直接嗆上司, 因為這公司一定低報你的投保薪資 XD


法律歸法律,實務歸實務
要不要叫那些上課的講師去說
保證他們在老闆面前,嚇到一個字都講不出來

勞保局的人也差不多啦
一個小路人 wrote:
法律歸法律,實務歸實務
要不要叫那些上課的講師去說
保證他們在老闆面前,嚇到一個字都講不出來

勞保局的人也差不多啦


你發文問合不合理, 我只能就勞基法跟你說你站得住腳
至於你要不要去投訴, 那是你自己的選擇

如果你自己都嚇得一個字都講不出來
那還有誰能幫你? 網友也只能給你拍拍而已

第一先生 wrote:
看你的留言就知道我...(恕刪)


我也說得很清楚...是樓主自己先把闖紅燈跟領全勤扯在一起...

至於違不違法...當然你去申訴就知道了...

但是別動不動就說別人是正義魔人...

我可不想我自己或是我的親人在上班途中碰到一個為了領全勤的人超速闖紅燈...

每個人的想法應該都跟我一樣..所以是在為自己好...

這跟正義魔人沒關係....

不爽公司主管順著樓主的話把全勤取消...那麼就去申訴...

不然就是自己摸著鼻子..認了....



看起來板主缺錢缺很大 命比較重要
shung06 wrote:
你發文問合不合理, 我只能就勞基法跟你說你站得住腳
至於你要不要去投訴, 那是你自己的選擇

如果你自己都嚇得一個字都講不出來
那還有誰能幫你? 網友也只能給你拍拍而已

勞基法也是法
闖紅燈也是違法
為了獎金 而去做違法的事情 ===>違法取得獎金

這樣說真的完全合理啊
完全合理
我看不出哪邊需要拍拍

只是講事實而已
algerno2 wrote:
我也說得很清楚......(恕刪)


版主為了全勤獎金而闖紅燈

這是因果關係

為何不能混為一談?

然而公司因為版主闖紅燈而取消全勤獎金的依據是?

公司全勤獎金不是只要有全勤就可以領嗎?

除非公司有規定全勤的方式

不然我要坐飛機全勤還是先去跑三千公尺再全勤

公司管的著?
以情害理
理盲濫情...

不高興樓主行為是一回事
主管用藉口不發全勤那是另一回事
沒有因為你比較不爽誰
就等於另一方就是正確行為之道理與邏輯在
這世界又不是二選一只能用兩分法決定對錯
也不是只能用對立是非題
一方錯另一方就是對的

至於現實如何也是相同
實務與理想兩者總有不小差距
但不能因為有些現實會與理想相悖
就將錯就錯認為法及理是不正確
這會混淆社會價值及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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