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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懷孕8週就被資遣,覺得接下來10個月好徬徨⋯

JasonStock wrote:


這不叫資遣費, 叫遮羞費吧!

不然拿了"資遣費"然後"自己離職"是哪招?



哈哈 真的!

你要懷孕那一晚公司也沒有出力, 怎麼懷孕了要公司幫你付奶粉錢?!
..(恕刪)


通常這叫作協議離職。
無合法資資事由要人走路本來就應該協商才對。

難道大家的奶粉錢都是創業所得?
當人老公的也有需要付奶粉錢卻付不出來的時候。

Loz0217 wrote:
請假的部分我的確不...原本他以為沒問題了,但是在最後一天跟我一樣收到我被資遣的資訊他也很錯愕...(恕刪)


簡單說就是分店的主管不想用妳, 加上妳又懷孕了, 更是扣分;
這種情況 HR 應該也沒辦法強迫分店主管收人,
樓主還是考慮一下請 HR 先安排總公司的職務, 先不要資遣, 然後再慢慢找關係設法調到離家近的分店.

CarlosJS wrote:
另外安胎假是不是產後才可以請的??

醫生給的証明是什麼?身體不適應該都是建議多休息/調養<---這符合安胎假嘛?

女同事之前請安胎產是小產(出血異常)<---才符合安胎假,是不是公司不同?(恕刪)


不要亂誤導~~
這個隨便google就有了..

有關報載女性勞工無安胎假乙節,勞委會表示,為因應女性勞工懷孕期間之安胎休養需求,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業分別於99年5月及100年1月增列安胎休養請假規定,女性勞工享有安胎休養請假權利。

有鑑於部分女性勞工懷孕期間,經醫師診斷須安胎休養,如非屬住院,依原勞工請假規則僅得請未住院普通傷病假(1年內30日),對須長時間安胎休養者顯然不足,爰勞委會於99年5月4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增訂經醫師診斷,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可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最長可達1年)之規定,雇主違反前開規定者,依該法第7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100年1月5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及第21條亦參酌修正,除增訂安胎休養請假之規定外,並明定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Pan.tc328 wrote:
妳才上班幾天,對公司都還沒有大貢獻,然後公司照顧妳一輩子(恕刪)


樓主有說她上班幾天嗎?? 從哪看出她上班沒幾天?
另外要公司照顧一輩子?? 哪來的自我引申呀
剛懷孕8週,9/15面談..
然後10個月好徬徨
再加上一些人生經驗

我是對事情,沒有針對人

以前遇到,面試講一套,實際又不一樣
很多人不老實

不管是不是法律規定還是,老實為首要
問為什麼來這個工作環境,什麼都光美,氣氛佳..
隔天,就跟她男朋友在公司宿舍同進同出
有沒有男朋友,沒有..不到2個月就嫁人,幾個月後就懷孕

當人要老實,不老實只是取得當前的利益..以後重要的工作等我都不敢跟他配

內文寫很多,她寫得是不正確,我也沒認真看
是真的,公司賠她,那就去打官司

但我不認為因為孕婦就有無限的上綱
我看到剛懷孕8個月??和10個月好徬徨
感興趣看

1.懷胎8個週??我們公司很多孕婦,孕婦不是6個月後開始變大.8週有跟無一樣,就跟一般人作息一樣,要你做什麼就做什麼,大家都這樣
2.然後10個月好徬徨??現在社會這麼亂,大家都可能回家吃自己,公司會倒,老闆會跑路,公務員做不好..一些民論也可以讓他下台
那徬徨??
3.女生的徬徨是從嫁給她老公的那一刻起
4.就我得想法,如果進入公司不長,而且老闆不知道這件事,及工作有協商..那老闆不該盡這個責任
進公司有一段時間,老闆調節人力,就一般人遣散費再乘多少基數給妳
5.人生看久了,沒有不散的宴席~老闆可以辭你,你也可以告訴老闆我不幹了
要走的留不住,要留的走不了..沒有什麼誰要誰照顧一輩子的事

Loz0217 wrote:
原本9初被告知此部...(恕刪)

真的很過份,準備好資料申訴吧
Loz0217 wrote:
也將此狀況告知當天上班的同事請同事代為轉達面談主管我的狀況...(恕刪)
從小地方就可知責任態度問題
以前我當兵時
請假只能直接向負責的人請,不能透過第三人,
單位規定透過第三人(請方或被請方)一定不准
因為這種麻煩事,阿兵哥肯定叫父母擦屁股
主管不好請,透過第三人請免得被打槍,強行請成功
不過這是不成熟的行為

這是不尊重對方
同事能代表妳什麼?
看完整串以後發現
台灣勞工會奴不是沒有原因的
奴工幫著老闆打擊奴工
奉勸開板準媽媽
趕快備齊所有資料跟錄音筆
開始向地方政府勞動局申訴
最差最差就是跟現在一樣被資遣非自願離職
萬一認定有違反性平法 就好玩了
這位準媽媽辛苦了
請拿出勇氣來也為小孩做榜樣
申訴他們吧!!!
檢舉申訴當然有用...如果要討回權益和一口氣...就是要向勞工局檢舉
我曾經也檢舉過前公司...前老闆怕得要命...最後該給我的都給我
台灣勞工真的很可憐...被不良雇主壓榨的案例多的不勝枚舉
勞工真的很弱勢...尤其是小公司...大公司有工會...比較不敢亂來
我只能說...台灣沒有良心的老闆太多了...像我現在任職的公司老闆也是敗類一個
公司沒特休<不管任職幾年都沒特休..>...也沒周休....有些國定假日要上班..沒補假沒加班費...好幾年也不加薪...明明公司賺不少...硬說賺很少....老闆為人式出了名的奸詐加上爛人...喜好貪小便宜人騙人式常有的事...為人處事相當相當的不道德...我就知道這種人以後一定會有報應...真式垃圾人一個...我只能說...我自己運氣不好...碰到這種老闆...所以...妳也別想太多...該爭取的權益就爭取...文件不要簽...該向勞工局檢舉申訴...就去作吧...才能要回妳應有權益...像我以後離開這加爛公司...我也很有可能會去檢舉和申訴...替自己討回公道...唉...台灣勞工真的很可憐很沒價值..跟公務員式天差地遠....很悲哀...
Loz0217 wrote:
原本9初被告知此部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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