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7874639 wrote:
因工作收入不如往常...(恕刪)
b7874639 wrote:
只是你是好心,給錯...(恕刪)
HTC不用給公司保管,也沒有養機場,進公司到下班"機"不離身
以前是只能帶HTC以外的手機進去公司,並且需拔除前後鏡頭
違者沒收半年,或是到你(半年內)離職歸還
後來離職遇到前同事,說現在只能拿HTC不能拿其它廠牌
因為某一次某高層巡線時說,怎麼公司同事都拿其它廠牌呢?
但是以前為什麼不能拿呢?因為公司怕員工偷換零件
可能現在都強調不可拆電池,所以員工沒那個能耐可以偷換零件而放心了吧!
因為你拆壞了你也沒有多的背蓋機殼可以用
後來就只能用HTC,變相強迫大家必須愛公司了!
但是上班會用必須用過機器用程式鎖住照相功能,下班過安檢門解除
我還只是個小OP,工程師、組長含以上的人員,基本上相機功能都是開放的
可以去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政府網站),查詢公司名稱,如果是註冊有案的,會有資料,統一編號、資本額、負責人、營業項目....等等的。
查不到資料的,一定有問題。
但就算查的到資料,也不保證沒問題,也有詐騙集團是去註冊公司的。
聽樓主描述,感覺不像正派經營的。
如果是正當公司,規定上班不能帶手機,你若不想交給公司保管,啊是不會放車上.....
搭大眾運輸的話,可能的話就別帶,或者就關機或調靜音放包包內,總不會包包還要檢查吧。
如無法接受,其實還有一種選項是:別做了。換找別的。
之前我做過一份工作,上司和我說:"這不像當兵,如果你不想做,隨時可以不幹,來去自由的。" ~覺的挺有道理,確實沒人逼著一定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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