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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立法入憲制定"絕對工時",徹底解決勞工工時問題

版主的意思是 實施戒嚴?
讓國民黨重新執政?

aronyang wrote:
[立法事由]杜絕資方...(恕刪)
樓主我希望 能改

一天七小時 一小時200台幣
周休2日
除了午休還必須有下午茶時間15分鐘
加班*1.5倍
員工住家超過5公里應給予車資補助
育嬰假1個月 父或母 都適用
特休無放假結算應轉換2倍薪資


我在想想歐
廢文無誤
這世界是二十四小時持續在運轉的,並不是每件事都可以朝九晚五.
可以去多充實些知識再來發文嗎?樓主
我提案
年輕人畢業之後法定規定每人起薪10萬不分學校經歷
不能加班, 不能有業績壓力, 最重要的是錢多事少離家近

再來只要35歲以下購屋, 要以一坪20萬的公定價賣給年輕人
規定要在蛋黃區, 離捷運最多不能超過十分鐘路程, 坪數要夠大, 付一個免費停車位, 風水好, 採光明亮

最後人民福利
年輕人35歲前免繳稅金, 國家要出錢給人民一年出國留學的紅利
之後每一年國家補助每人三萬出國經費


這內容? 是活在自己的世界嗎?

乾脆規定天黑不得出門

路燈、招牌、營業場所的電都省了
人總是辛苦的活在世上

boristsai wrote:
奴性成性的台灣不可...(恕刪)


「奴性成性的台灣不可行,這只有先進的國家尊重人權的才可行,不然出國到先進國家為什麼店家6點就已關門休息」

這跟樓主的絕對工時有關嗎?
你嘛幫幫忙!
就不要秀下限了較好。
沒中國本來台灣就一定好.....請想想中國這10年對台灣經濟打壓...外交打壓..賽事運用是如何手段?

而中國對亞洲經濟影響有多大...請多爬文

沒中國沒有比較好嗎?.......事實證明有中國比較好是在中國既得利益者他們比較好!

在經自由經濟市場上....即使是同行競爭誰都不想遇到採用惡劣卑鄙手段來競爭...中國對台灣不就是這樣

武力恐嚇飛彈瞄準.......算正常競爭?

惡性斷人外交四處打壓......算正常競爭?

惡性經濟打壓.............算正常競爭?

國際奧運競賽打壓..........算正常競爭?

不這些都是黑幫手段.......沒中國當然台灣一定更好..在全球能見度更高也被世界他國更為肯定!!

台灣無法讓世界共同肯定的原因不是中國是什麼?

可以更加肯定的是沒中國在世界各國上台灣就是台灣...NO 中國

更不會被中國混淆成台灣等於中國........什麼同性戀共識說法之類的...台灣也無須對這些共識作解說

kewenlian wrote:
這年來台灣有比較好...(恕刪)
其他不要講,光開放槍械這我有話要說
台灣沒開放槍械,都可以鄭捷無差別殺人四個了
要開放槍械還得了,美國就是借鏡
其實在台灣這樣的就業環境下
跟其他國家地區相比根本沒有競爭力
其實如果不是政府幫助他們爭取更低的勞動力
是必須要倒閉的
如果政府不幫著沒競爭力的企業生存
他們才會變強
自由經濟不是為了要壓低工資
而是讓有競爭力的一群人慢慢變強
而不是像台灣這樣政府也幫著資方一直壓低薪資
使各行各業都血汗
拚出一片血汗經濟
光是這樣立法是沒用的
台商在外國都很守法
但是在台灣都把勞基法視為參考而已,為什麼?
絕對工時,每週40小時,這部分落實很重要,至於早中晚班應該排班,然後罰則加重一萬倍,抓到直接槍斃或鞭刑,才不會有一堆老闆五四三只想摳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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