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tc328 wrote:我是不會算~但我覺得粉多了人就是好聚好散妳現在說別人如何,妳也是在計算別人就拿一筆法律認同的錢,走的乾乾脆脆的勞基法??說保障勞工??可是企業要經營,要有人做事妳留公司,妳拿到的不會多多少,而且會被糟蹋就跟二個沒有愛的人在一起一樣,是痛苦的每天吵,鬧,錢拿不到,然後PO文女的說男不是,男的說女不對的意思一樣 現在是老闆違法,跟有沒有人做事沒關係沒有人做事,也是老闆沒能力找備援人力,是老闆的問題吧!而且你舉例的男女關係更奇怪,關這什麼事情??
在這上面回覆的我看不是沒有工作經驗,就是在上班偷上網的,真的有參考價值嗎?出一張嘴叫你去告,喊爽的真的能幫助你嗎?別人仔死不了,不要讓婉君仇富的心態,擾亂了你的理智!已經懷孕34週即將要臨盆,如果是新手媽媽還會有一堆事情,把這些美好時光卻浪費在一個無良的老闆,要跟他爭一口氣?本來沒有產後憂鬱症的變成有,有的變得更嚴重,遲來的正義才不是正義,因為你為正義犧牲更多了...小公司本來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下回進入職場記得找個制度良善的大公司,好好迎接新生命的誕生吧!
我的意思是說,公司不要你了,法定的錢拿一拿好記好散你也可以開除老闆就跟夫妻關係,朋友關係..一樣,沒心了,就最好的方式分手不要在那裡死賴不走.人留住,心不在,待著也辛苦有人能告訴我,孕婦的公式??我只能說,你去申訴,錢不會高很多你去投訴,不一定會贏,而且會有誣告的問題
jing8154 wrote:因為4/18日晚上...(恕刪) 都給你5.6兩個月的薪資了不是嗎?說真的妳這樣硬搞結果沒有比較好...贏了要繼續回公司上班?或許你真的有做不好的地方,只是你一廂情願覺得自己好而已。
我的天,怎麼會有人說要拿幾十萬,幾百萬??為何要息事寧人???我擔任人資許久,也有數十年,公司曾因為主管一時誤判,讓一位懷孕的同事在懷孕5個月被資遣,不到半年,馬上被勞工局判賠10萬,還有罰款只要理由充足,絕對不會曠日費時.請放心的申訴~~~勞工局一定會幫妳要到應有的福利,不要擔心,但也請妳下次找工作時,找規模較大的公司去上班,至少可以受這些島氣的機率會低一點~~~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