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嘴盧魚 wrote: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出...(恕刪) 昨天查過了有一天出勤異常,時數短少了,上班沒刷到卡....每天9點開會,所以出勤時間,鐵定9點前我比較弱才經達250小時出勤我同事300俱樂部.....+昨天今天應該320~330左右都沒加班費....
這就是台灣扭曲的奴化思想,沒有家累就應該天天加班嗎?生活不是只有工作而已,如果今天底下的基層幹部天天加班到沒有自己的生活對公司或機關真的是好嗎?深層一點去想,因為天天加班,所以沒辦法陪家人或是從事正常的休閒活動時間一久,對員工都不論是身體或是心靈上都會有一定的負面影響,接下來就會開始影響工作效率等到公司或是機關整體的工作效率差,風評不好,最後就是等著凋零跟收攤當員工今天樂於工作八小時所創造出來的效益肯定會比熬夜加班來的好很多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雇主事實上怎麼想是他家的事,所以你怎麼能說是市府歧視呢? 每個人都有自由在心理怎麼想, 甚至私底下跟自己的家人和朋友說. 那些都沒問題.可是今天如果你代表公司對外公開發表這樣的言論那就算歧視. 你真的認為這兩者沒有差別嗎?我就是愛拍照 wrote:美國持槍合法,呼麻合法,也一樣不適用於台灣 這個我也同意. 可是這個跟我們討論的主題有關嗎? 我談的是工作平權. 你講的是槍枝大麻.如果這個也要扯下去的話, 那任何議題都扯不完了.尊重工作平權是一個文明國家必須走的路, 也是保障勞工的唯一的途徑. 如果連勞工自己都不支持如何要求雇主遵守法律?
always CoCa Cola wrote:我想flexibil...(恕刪) 在美國這就是違法我在美國時我老闆都說招人不能限制年齡不然就是age discrimination言外之意就是好好幹,想幹多久就幹多久,有能力就行,這不是台灣所以在美國找人時要很小心重點是不能說與寫出有問題的字眼你可以用其他正當理由但講這些老闆就會賠大錢~-------------其實美國公務員也很懂得保護自己我以前在AIT與官員爭論過但他最多只能瞪我我還巴不得他說甚麼氣話來人家訓練有素不會亂說的~
always CoCa Cola wrote:我想flexibility跟mobility的要求確是適用在某些工作與職位上,這沒甚麼好奇怪的, 我自己在美國做網路工程師. 經常半夜兩點電話叫起來. 前陣子聖誕節購物季連續四個禮拜周末都要工作. 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假. 公司連個謝都沒有說. 這個我當然不奇怪. 若有人不能配合遲早會滾蛋. 法律對於雇主也有適當的保障. 我們是責任制. 工作有需要你你就必須限時完成.如果哪一天我被炒魷魚原因是我的表現不佳, 這個法律上一點問題都沒有. 可是如果原因表明是我有家累, 我可以吿到公司脫褲子. 就是這麼簡單的邏輯. 一點矛盾都沒有也一點都不奇怪.
其實不用討論成這樣~去問問市政府的協力廠商,看看他們眼中的市政府公務員是那一款再看看有多少硬擠出來的單位跟職缺,平時都是在出差不在座位上這年頭還有用打卡紀錄在衡量工作量?整個問題很簡單,不適合的秘書自己走人,只好找新秘書至於會不會操到死~他都會買椅子給門口駐警坐了,大家在擔心什麼做假文件絕對比認真工作還要忙~你們覺得小秘書真的頭殼壞去?
小弟工作環境剛好常常跟歐洲來的一起共事, 在平日工作上,我不覺得老外跟台灣人有何差別,如果真的要比較差異,老外比較一板一眼,有風險或者有疑慮的就會停手,台灣人則是剛好顛倒, 但有些老外在台灣久了也會受影響,只能說這個環境就是這樣,個人的影響力很難改變整個社會,有人喊得很大聲說加班沒給加班費,一堆人奴性很重, 在大家的工作生涯裡面,很常聽到這些私底下的抱怨,但有幾個敢真的去抵抗這種制度,只能說01鍵盤大家很會打,但真的是鍵盤世界與實際生活大不同啊。
哭哭啼啼那位秘書 是因為什麼哭~~柯p爆料說.. 就請他會議結束後 二小時內把會議紀錄發給所有與會者...結果秘書說 以前都是先錄音 回去整理 二天後再發會議紀錄....結果被柯p 批~~ 你知道二天地球都轉到那去了...結果就哭了
rogerkuo2001.tw wrote:美國工作環境比台灣好太多了~ 你聽過Google、Apple、Microsoft、Intel、Facebook嗎? 你知道以公司為家代表甚麼嗎? 想不想要一張下來是床立起來是椅子的辦公椅?歡迎到矽谷來.............公司提供你吃你喝還可以洗澡與運動但是也讓你忙到回家是什麼都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