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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派駐美國的薪水、稅、生活費…之總總

kurochantw wrote:
我們老板是希望我去長...(恕刪)


印象中LA的消費並沒有比台北高多少。自己下廚可以省更多。一般一個月在吃上面,六七百就差不多了,偶而打打牙祭的話,也不會超過一千吧。而且妳的稅率不一定是28%,假設妳taxable income 是42000,妳所要繳的聯邦稅$7064,請參考這 http://www.irs.gov/pub/irs-pdf/i1040.pdf 第72頁,約17%,不過還要再繳洲稅、SS Tax

如果房子、車子等開銷都不用妳付的話,一個月3500(稅前),扣掉稅後(假設預繳最多),大概還有2400左右在身上。在LA可以生活的很不錯了。

不過妳一定要拿工作證,不然妳無法申請SSN,沒有SSN很麻煩的。雖然沒有工作證也能申請SSN,不過那只是少數的特例。
ishtar wrote:
印象中LA的消費並沒...(恕刪)


17% of tax + 8% of State tax + 3% of SS around 28%
如果照各位前輩的算法
小弟每個月1500真的要跳樓了....
不過!小弟過的還不錯
因為1500每個月一毛沒少的入小弟口袋
其他一切的一切!除了自己要用的非生活必須品外(包含全額機票與食宿)..都這邊公司出
兩個月下來3000塊完完整整的在我的戶口裡一毛都沒動到@@
所以到最後與台灣的工作比起來...
來美國犧牲了與家人相處的機會但是換到長時間在國外的經驗
這邊工作的型態也比較free一點!...而且之後的薪水還會加上紅利工作地點也返回台灣!
所以到"目前"!這個薪資我還能接受啦...
但是看完前輩們的經驗後
pda部分寫完後....我得考慮調薪了...(另外一個墨西哥人的參考薪資是4xxx / MONTH)
ps 小弟在ks!被叫來這邊寫程式!是家小小公司
toddler wrote:
......dearesther,勇敢去吧,No one can beat you but yourself. That's part of your life.。人生沒有絕對的喜或悲,境由心生。bigbass的建議或許是對的,但卻不是最重要的(bigbass,恕我這麼說)。...(恕刪)

toddler

10多年來,我後悔的事很多很多..........
我後悔,我因為學會釣魚,傷害了很多無辜的生命
............
我最後悔的,就是為達工作目標而被老婆甩了這件事......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已的生活觀與價值感
所以你怎麼說都是可以的,不用顧慮我太多.....

不過孔子說過一句話鄉愿德之賊也
如果牙醫勸人拔牙,沒打麻藥,還告訴病人勇敢....沒有絕對的痛或不痛,境由心生.....
那麼那個病人一定會記著那個牙醫一輩子的......


To:一堆人正準備要來美國人.....
真的,真的,千萬不要搞不清楚狀況,就一腳踏進來....
網路上問,不如自己下工夫找來的正確

例如找美國政府問
Travel, Study, and Work in the U.S.
Visa section of travel.state.gov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例如
參考類保險公司的保險內容
我該如何開始購買UnitedHealthcare的保險?
找到基礎後,再找真正專業的人問
如果找尋跟了解這些基礎都沒辦法
那麼你來了以後會有很多問題的?.......
ishtar wrote:
而且妳的稅率不一定是28%,假設妳taxable income 是42000,妳所要繳的聯邦稅$7064,請參考這 http://www.irs.gov/pub/irs-pdf/i1040.pdf 第72頁,約17%,


I think you should be taxed as "Nonresident Alien", 1040NR. If my memory was right, there is not much deduction you can use.

I just Google the rate for Social Security Tax : 6.2 % and the Medicare tax : 1.45 % for first $97,500.00 in 2006.
一般州
個人收入要交四個稅
1. 聯邦稅
2. 州稅
3. 社安稅
4. 以後才能用的健康保險稅
紐約市
再加
5.市稅
L-1應該可以在離境後要求退還3跟4
不過一般公司HR都不知道該如何辦3/4免交
都是照扣

一般人粗算
扣除所有費用稅金
實際入袋約只有65%-72% 左右
德州租屋費用比起波士頓附近便宜很多
FYI.....
LKK租2 beds一個月$1150(還算是很便宜離Boston 10 miles)
電話$25 DSL $15 Cable $12 (基本台)
電費 $40 大哥大3隻 $90
這些都是固定開支



其實回到標題
真的沒這麼難思考要不要來美國

我在前面一直說,先要思考來美國的目的。

不管是開版的樓主,還是中間插進來有疑問的朋友
都只是要"長駐"在這裡,而不是"長住"
這兩個有很大的差別。

長住需要考慮的會比長駐多了
長駐,如果不習慣,或是時間到了,就會回台灣
除非想回家,那就會變長住

在變成長住之前,那麼,一定就會知道該要多少薪水,也會知道想要什麼樣的生活。這又是另一層面的事情。

很多朋友在問長駐的一些簽証等問題......
既然要派各位過來,貴公司不是都會幫你們去解決嗎?
不會這些事情,公司都不知道,就讓你們來長駐吧?

還是一句老話
來美國的目的是什麼,自己一定要先想清楚呀........
借此版問一下美商配股的課稅問題...
前陣子面試一家在台北的美商
主管他說,公司配的股會分3年給,每年給1/3
ex:今年(2007)公司配股給3000股,但2007年只拿到1000股,2008和2009年各1000股
請問稅金是以3000*股票入賬時價格來課稅.還是1000*賣出時價格來課稅呢?

這些股票的收入會列入隔年年度所得嗎?
若會的話是以3000*股票入賬時價格 或 還是1000*賣出時價格 來計算呢?

flyleg047 wrote:
借此版問一下美商配股的課稅問題...

美商在台灣配股應該還是得跟著台灣的稅法走吧?
如果是在美國入帳那絕對是以實際入賬時間和當時的市值來收稅..

美商在台灣配股應該還是得跟著台灣的稅法走吧?
意思是說隔年所認列的年所得=現金收入+配股*入賬時的股價嗎?


如果是在美國入帳那絕對是以實際入賬時間和當時的市值來收稅..
若是在美國入帳會扣稅,那這些所的也要列入年所得嗎? 這樣會不會重複課稅阿...一個美國一個台灣 @@

還有配股並不是一次給足而是分3年,那又要怎麼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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