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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四個月被告知做到今天為止


azumanga wrote:
你這段話就讓我覺得....(恕刪)

也是....
該是你的就該給你.倒也不能說給你老婆多一點你老婆才願意走....有點威脅口氣了...
標準台灣人開的公司
標準台灣老板的態度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渣
台灣人都這樣了
還怕什麼服貿
大陸公司很少會這樣的

我是覺得自身的權益不要放棄
不管是不是孕婦的身份
只要是真的公司問題,就去申訴

另外有人一直提到孕婦無敵 (不是樓主的案例喔)
我們公司有個孕婦
每天去各部門串門子
東跑跑 西逛逛
到處說公司的不是
然後一天到晚說要離職
主管有事要找她 一整天都找不到
沒人知道她去哪裡 手機也不帶
然後還會報加班
結果長官從公司監視器看到真相
可是就因為有人說孕婦無敵
所以也不敢動她
只好再請一個人來做她的業務
這樣真的好嗎?
兩性平等 真的是這樣嗎?
沒別的意思

只是這位大哥早不射晚不射就在找到工作後剛好射

用意會被人家猜測是必然

不然也都不要透露

到生時再講勞保還是可以拿到補助的

hyepa wrote:
另外有人一直提到孕婦無敵 (不是樓主的案例喔)
我們公司有個孕婦
每天去各部門串門子
東跑跑 西逛逛
到處說公司的不是
然後一天到晚說要離職
主管有事要找她 一整天都找不到...(恕刪)


86F 有貼解雇的相關法規了,請貴公司找法務商量,要解雇人員,就要證明因素為該員的確不適任,並且考績不佳、公司有對該員作過輔導、訓練、溝通...等必要工作,仍未改善則可考慮解雇,所以要有具體客觀的證據,所謂孕婦天條的前提是,公司根本就是以懷孕為主因而解雇,而非因為該員考績不良所致,法律上會輸就是因為提不出具體證據,證明表現不佳、非公司因素。

請記住法律上採邏輯論證法則,也就是誰提出論點,就要由誰來證明論點充份,保全證據是必要手段。

Curtis_l wrote:
86F 有貼解雇的相...(恕刪)


謝謝告知
但公司就是嫌麻煩 萬一證據準備不周全 被反咬一口 那就頭大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 再請一個人 然後讓她自己離開
(她之前真的一直請假去面試 只是沒公司要她... )
原來是有孕婦無敵這種東西
難怪我碰過2次我的期貨營業員懷孕
一個是我打電話去要出金
電話中直接嗆我說不幫我處理要我自己去公司辦理
另一個是我交待的事沒辦好,我沒怪她
他卻直接打電話過來教訓客戶了
前面那一個我打電話和她們經理投訴無效
我就直接去她們公司全部出金換一家下單
另一個換我打電話給她們公司長官
一開始我說要換營業員本來說不可以
換我嗆聲說,我成交量最大我就不信不可以

孕婦把公司老扳當龜孫子,別以為惹到客戶
客戶就會當龜兒子
給你一個最實用的建議。

到區公所找免費的法律扶助律師問問看。

問完再做決定。


或許你會得到意想不到的答案。
白天醫人晚上醫車,真愜意的生活啊。
如影隨行 wrote:
也是....
該是你...(恕刪)


請問大家工作的目的是為了什麼,除了歸屬感 榮譽心 為了自己開心 再來就是為了這份薪水!但是今天你沒犯什麼問題公司就要你拿一點點的資遣費(做不到三個月拿幾千塊而已)要你走(剛好我老婆是孕婦),公司也沒有營運上的問題,工作權被剝奪了,本來應該好好工作再放個產假(同部門也有其他員工可以幫忙),如果今天公司肯談表明立場說這樣用人不方便,要我老婆離職願意多給些資遣費(預產期是九月)這樣我覺得也比用幾千塊資遣你要好得多,畢竟我老婆是孕婦到生完前很難再找到工作!

如果告贏了勞資關係成立,要我老婆回去上班也成!就上班到休完產假,我老婆再去應徵別的工作!
如果公司不希望我老婆回去上班再來談資遣費,就是要給夠我老婆一直到放完產假的薪水!畢竟這本來就是公司該給的,我不是要求說在這之外再多給我老婆資遣費!(多給的意思是比那幾千塊再多的資遣費)!各位不要誤會 誰不愛錢啊!我要求的只是勞資關係的薪水而已,我跟我老婆就是需要這份薪水才出來工作的,謝謝大家指教!
如影隨行 wrote:
也是....
該是你...(恕刪)


請問大家工作的目的是為了什麼,除了歸屬感 榮譽心 為了自己開心 再來就是為了這份薪水!但是今天你沒犯什麼問題公司就要你拿一點點的資遣費(做不到三個月拿幾千塊而已)要你走(剛好我老婆是孕婦),公司也沒有營運上的問題,工作權被剝奪了,本來應該好好工作再放個產假(同部門也有其他員工可以幫忙),如果今天公司肯談表明立場說這樣用人不方便,要我老婆離職願意多給些資遣費(預產期是九月)這樣我覺得也比用幾千塊資遣你要好得多,畢竟我老婆是孕婦到生完前很難再找到工作!

如果告贏了勞資關係成立,要我老婆回去上班也成!就上班到休完產假,我老婆再去應徵別的工作!
如果公司不希望我老婆回去上班再來談資遣費,就是要給夠我老婆一直到放完產假的薪水!畢竟這本來就是公司該給的,我不是要求說在這之外再多給我老婆資遣費!(多給的意思是比那幾千塊再多的資遣費)!各位不要誤會 誰不愛錢啊!我要求的只是勞資關係的薪水而已,我跟我老婆就是需要這份薪水才出來工作的,謝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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