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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用在我身上辦不到.....


Kanyil wrote:
應該檢討的是老闆為什麼明明需要3個員工...

應該看看是什麼樣的工作,
有些工作不能量化,尤其是動腦的工作.

cckm wrote:
應該看看是什麼樣的工作,
有些工作不能量化,尤其是動腦的工作....(恕刪)


這個我完全同意,但是就算是動腦的,什麼是合理工作量大家心裡也有數。

Leo660814 wrote:
我認同老闆不能凹員工...(恕刪)


拿多少錢做多少事
有何不可?

看到大家的分享,我也想分享一下我還未出國前的一些經歷,如下所示:

我之前也在光電業做過品保工程師,當時主管也是表示這是分責任制的工作,但後來才發現是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而我的責任永遠沒有完成的一天,所以每天下班的時間是依據老闆離開辦公室的時間為主,等老闆走後我們才能走。

我家離公司不過15分鐘的機車車程。我卻可以怎上八點上班,而晚上將近十點才到家。猛的時候會到凌晨兩三點。周末假日基本上是看老闆心情,常常週末的工作週五就被安排好了。

我常常在想已婚的老闆是不是家庭不幸福,不然為啥不想回家。但想來想去也沒用,因為不敢去爭取,害怕爭取了之後會失去工作或是變成黑名單,然而越是長時間的加班,工作效率就越低。

最後工時超級長,完全沒有私人時間,薪水也就只有28000+週末加班費用(平日沒加班費+沒獎金),老闆認為績效不好,主管依然不斷的要求,身體檢查紅字一堆,所有的負面因素全部集合在一起,最終我實在成受不了只好離職。

我覺得一個人一天真正專心在工作上的時間大概只有2~3小時,其餘時間都是會有所分心或注意力無法集中,尤其以下午最嚴重。就像前面的仁兄有提到,難道你上班的時候不會做點其他不屬於工作範圍的事情嗎?例如:FB、LINE、上網等。其實這些我每天上班都有做,不過不代表我績效不好或是不認真工作,評量的標準不會是只有一種,最主要還是看雇主與主管對於你的績效判定瞜。多加一小時的班也不見得是真的專心在做事情,不加班準時走也不代表一定就是白爛不處理工作。

最後我覺得還是要看雇主與員工本身的心態,如果雇主的心態就是付錢是老大,教你做牛你就牟牟叫,讓你做狗你就汪汪叫,這樣員工光是去適應這樣的老闆就要花費很多心力,更何況是還要花心力處理公事,反之如果老闆的心態是抱持的感謝的態度處處幫員工早想,員工反而可以更專注在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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