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下佬 wrote:如果你的雇主跟你講,公司財政快垮了,減少事先講少的薪水及退休金,你會不會告他違反契約?同樣道理,軍公教人員辛苦一輩子,按照契約規定拿退休金是他們應得的權力,憑甚麼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強迫”他們少拿?!這不是違反契約,那甚麼才叫違反契約?...(恕刪) 您好,有兩個假設 1.如果您真的是領了18%的上一代人,看完了您的論點,似乎您有一個盲點存在您的文章中跟您的中心思想. 2.您還活著.當初政府的失算,我想是您們上一代人計算能力不足所產生的退休政策, 或者是計算能力過於強大所產生的退休政策. 如今,這些錢要從哪邊來? 當然您會覺得這跟契約關係有關,但是履行契約的是這一代的人,包含政府.當然我們這一代看到上一代人拿的退休金跟我們努力工作的年薪相當,一定有立場對立的狀況,但依照您的立場,是否可以告訴我們,您的退休金要從哪邊來? 事實上這才是問題的根源,如果上一代的人能想好這些錢的路徑,我想我們這一代除了看到您的退休金跟我們的年薪相當以外,應該不會有太大的怨言了.千萬不要回答 錢從哪來不關我的事情, 否則這種觀念只會造成 您的超級優渥退休金存在與否(與我們這代相比),也不關我們還在社會各階層打拼的人(包含政府)的事情,我們並不想為了這個奇怪的現象負責,謝謝
很有道理整天契約契約的,如果契約一打就一輩子不變,商殃怎麼變法?又如果契約就是打死不變,那當初大家幹嘛填18%,填個36%豈不更好。事情不是這樣做的吧。每次都舉什麼老闆說你多少,以後突然跟你說沒有多少,抱歉喔,老闆很精,根本不會發生這種事情。要當初退休金是老闆來設計,根本不會有這問題,問題就是員工(軍公教)自己設計制度給自己(軍公教)使用。當然會出現問題。到現在年改都已經一年多了,還是有很多這種言論。幾年前講話很大聲阿,還不是砍了。對了,要是當初我自己設計給自己退休金,我會填72%。契約嘛....messahsino wrote:您好,有兩個假設 1(恕刪)
llyujen wrote:很有道理。等到年改改(恕刪) 其實有什麼好吵的?不就是高官領太多,底層領太少嗎?設個地板跟天花板很難嗎?當高官的是有多高級,退休了不就只是個人,需要領比別人多幾倍嗎?反觀基層公務員被砍得只剩兩三萬,也只夠基本生活線的生活,還要擔心通膨。所以設個天花板(比如6萬),設個地板(比如3萬),其他不動就可以了!
jerry4567 wrote:當高官的是有多高級,退休了不就只是個人,需要領比別人多幾倍嗎?(恕刪) 照這麼說,雇主每月提撥給勞工的勞退金(投保金額*6%)應該改成定額啊。為何高薪的勞退提撥較多,低薪的勞退提撥較少?啊不都是退休金?ps. 我就知道,講到和個人利害切身相關的,就沒什麼人敢接下去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