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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兩天就離職了那薪水?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認真看什麼???你除...(恕刪)
何必那麼認真呢?打幾個字佔人便宜就覺得自己很行,套句前面網友說的,難怪現在的年輕人不是被叫小屁孩就是草莓族,跟他們一般見識我們的水準就被降低了。

態度決定一個人的高度,這句話說的真好!

做兩天領薪水?行啊!法律上規定公司一毛錢都不能欠,但如果不在乎勞保卡上有在一家公司投保兩天就中斷的記錄,儘管去爭取。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acb135 wrote:
我們是兄弟妹啦 都共...(恕刪)


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的,您一路好走吧!兄弟姐妹大老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哈〜〜一家人就是要團結,要停權當然是一起停囉〜〜〜

acb135 wrote:
我們是兄弟妹啦 都共用帳號的 怎樣


nba368 wrote:
一家人團結...(恕刪)

潘達 wrote:
哈〜〜一家人就是要團...(恕刪)

唉...何必呢

還想多教他認識一些字的
忍不住要回,一路好走,~~小屁孩~~
win55135 wrote:
上個月4&6號去某一...(恕刪)


就你的文字上看來
做幾天本來就該領多少天的薪水
這本來就沒錯
因為一個工作會讓員工待不下去的原因太多了

*請參考勞基法

但是文章從語氣上看來
好像不是那麼肯定
故 自然而然就會給有"盲點"讓人家鑽
因此好幾樓的回覆變成扭曲原意了..



至於"因為"老闆很辛苦花錢什麼有的沒有的
"所以"不該領薪水當學費什麼的
這種說法只會讓我覺得說

是不是職場板上有一大堆老闆?還是都一堆替老闆講話的奴工?
是該討啦! 有做就是要拿錢
不過我覺得下次如果環境真的不喜歡 面試的時候就可以回絕了
本來就可以追討2天薪資
好歹也有一千多塊
不是站不站得住腳的問題
自己的權利本來就該爭取
做了兩天離職跟做了兩個禮拜離職有什麼不一樣
如果很明確知道自己不適合,早一點走不是更好
至少公司沒有浪費太多了心力在你身上
追討這些錢之外,樓主也應該想想到底要做什麼
其實進到一個公司前
本來就要先打聽好這家公司的情況
還有工作的內容
所以你離開的理由真的有點。。。。

不過回到正題
2天的薪水當然可以要回來
其實你打過去人事說一下就好,畢竟你應該第一天都有把資料提供給對方
(雖然也有可能你離開太快,對方還沒有key in你的資料。。。)

但不管怎樣。。。打電話告知,如果沒有,我覺得就算了吧
快點找到工作比較實在
做2天若是有出到勞力的當然要給錢啊!!

若做2天只是聽聽看看說說的工作~~ 應該不是算工作吧!!

做工的應該2天也是要給吧~例:作業員 跟工人

2天是當學員(聽課的) 應該是不用給吧~~ 很多都沒有聽進去第3天上工就畢業了
很多只是來打卡上班~等下班就要領錢的~至於對工作理由一堆

別炮我~~

每人認知不同~~ 我也是個老闆以上是我用人的準則

我也當過作業員..水電工..工地學徒...還真的一年換12個老闆.....

敖了數十個寒冬...終於上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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