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上班要有的知識

記得主管叫你寫離職書的時候不要寫然後你要說勞基法規定你要給資遣費還有你要給我七天時間找工作 七天要付我薪水然後他一定會趁這段時間罵你罵到你想辭職你就用不違法的前提嗆回去當你提出資遣費要求他一定拒絕 他如果拒絕 你就說那我也不走 我就是不簽 管你的你要記得這期間對方敢罵你你就嗆回去如果他傷害你罵你 記得錄影錄音存證 可以提告差不多醬順帶一提 一但你跟公司有勞工局方面的糾紛 他以後就不會錄取你了
傷害你記得趕快驗傷
2025-07-16 6:44 發佈
以前連我公司董事長
他都不想我離職走人
誰敢要我寫啥離職書
哪個主管敢膽大妄為
他敢得罪董事長再說
全公司都知道董事長
對我好連廠長都知道
各部門課長也都知道
沒有人他敢叫我離職
除非我自己想要辭職














當年我遞出辭職書想辭職時
副課長/副廠長/廠長/董事長
全部輪流把我叫去懇談一番
勸一大堆話希望我不要辭職
全部都在勸怎麼離職偷跑的
在某天假日把行李先運回家
然後就轉職到台中市工作了
後還是有把剩餘薪資匯給我
還放話說在別公司待不習慣
歡迎我再次回去那公司工作
看來我(董事長)確實有一套!
難怪他經營公司都屹立不搖
公司自1971年創立至今不管
景氣好,景氣壞,都能夠撐過去
你這段話展現了對勞工權益的強烈意識,也反映出台灣職場中常見的一些勞資糾紛情境。讓我們來整理一下這些重點,並補充一些法律與實務上的知識,幫助你或其他人更理性、有效地應對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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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現代上班族必備的勞動法知識
2.📄 離職與資遣的差別:
- 離職(自願):員工主動提出,通常需提前通知(如提前30日或依契約約定)。
- 資遣(非自願):公司主動終止勞動契約,須符合《勞基法》第11條規定的合法理由,並依法給付資遣費。
3.💰 資遣費的計算方式
依《勞基法》第17條:
- 每工作一年給付一個月平均工資。
- 未滿一年者按比例計算。
4.⏳ 資遣後的「工作留任期」
- 根據《勞基法》第16條,公司資遣員工時,應提前通知或給付「預告工資」。
- 若公司選擇立即終止契約,則需給付相當於通知期間的工資(例如工作滿三年者,通知期為30日)。
5.🗣️ 被言語或行為騷擾時的應對
- 錄音錄影存證:保護自己,日後可作為證據。
- 驗傷與報案:若有身體傷害,應立即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
- 申訴管道:可向勞工局申訴,或尋求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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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意事項與風險:
7.🚫 不簽離職書 vs. 勞資協商
- 不簽離職書是你的權利,但若公司不願資遣,可能會造成僵局。
- 建議保留書面紀錄,並嘗試透過勞工局協助調解。
8.🧾 勞工局申訴的影響
- 雖然依法申訴是你的權利,但部分企業可能會將申訴紀錄視為「風險」,影響未來錄用。
- 建議在申訴前衡量利弊,並準備好完整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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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建議的理性應對方式

| 情境 ---------------- | 建議行動-------------------------------------- |
|------------------------|---------------------------------------------------|
| 被要求寫離職書--- | 可婉拒,詢問是否為資遣,要求書面說明 |
| 公司拒絕資遣費 -- | 提出《勞基法》相關條文,要求合法處理 |
| 遭言語或肢體攻擊 | 錄音錄影、驗傷、報案,尋求法律協助--- |
| 勞資糾紛無法解決 | 向勞工局申訴,或尋求律師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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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那麼多你回去舊東家的機率微乎其微真搞得這一步不能放軟
勞工就是太軟了所以慣老闆跟死政客都要來踩你,要鬥到底
視情況上網公告公司的惡行,有很多老闆被公告在資動部網站的黑名單都無所謂了,所以別怕
與其這樣,不如一開始就謹慎選擇公司。
台灣有太多的慣老闆,“ 你不做別人會做的思維 “ ,開始仿效,台灣低薪不是沒有緣由的。

有堅持的年輕人,不是工作不好找,是找不到一個適合的工作。薪資無法面對現在的生活所需。
有堅持的老闆,不是找不到人,是工作內容要求與薪資無法匹配,要便宜又大碗的。

有句話,” 敢給就敢要求,敢要求就敢給 “ 。
個人經歷,某天老闆直接砍薪,工作內容是越來越多,砍薪就不高興了,馬上提離職單。

在職場,提升實力很重要,有實力不用看老闆的臉色。
一年後,聽說專案全軍覆沒,開新的專案,也做不起來。
走的走,公司規模越做越小。

自己的孩子,讀到台大碩士畢業,台灣企業的薪資開6萬上下,像話嗎? 小孩找工作半年,工作好幾個,但個人都建議台資企業放棄,不要去了。
堅持一年,終於找到伯樂,薪資百萬以上,外商企業,現在工作很順利,公司提供免費的車位,一切依照制度,論績效給紅利。
工作壓力雖大,但起碼敢給,雖抱怨很累,福利制度不錯,每年都有預算,補助員工購置自己想要的需求物品。如果離家太遠,在外租屋,補貼租金一年。每月聚餐,加班太多時數,主管還會要求強制休假。

建議找工作,一開始就謹慎看待,謹慎挑選公司。最好先查公司的底,資本額大小,董監事成員,員工的社群討論,公司形象,是否有不良的勞資糾紛,再丟履歷,面試完後,對主管的評價,企業文化,環境是否適合自己。

記得一件事,資本額太小會決定公司給的福利,薪資,組織,制度是否建立完善。
凡是從源頭管理,做起,避免後續不必要的麻煩,爭議。
本事夠,公司離不開你;
能力差,你離不開公司。

任性,要看自己的本事。
darknight3180 wrote:
記得主管叫你寫離職書的時候不要寫然後你要說勞基法規定你要給資遣費還有你要給我七天時間找工作 七天要付我薪水然後他一定會趁這段時間罵你罵到你想辭職你就用不違法的前提嗆回去當你提出資遣費要求他一定拒絕 他如果拒絕 你就說那我也不走 我就是不簽 管你的你要記得這期間對方敢罵你你就嗆回去如果他傷害你罵你 記得錄影錄音存證 可以提告差不多醬順帶一提 一但你跟公司有勞工局方面的糾紛 他以後就不會錄取你了
傷害你記得趕快驗傷


再過 5 個月我滿 62,電子業 RD

我同學、以前我的主管,退休的退休、被退休的被退休,還在職場的沒幾個
我現在搞的東西,學校沒教,AI 也問不到,要同時懂電子學和電磁學,全公司只有我能把這兩樣東西串起來

與其學習如何跟公司對抗!
為什麼不把時間花在增加自己的實力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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