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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 COPYTRACK 圖片版權「勒索」信件,如何自保?(2025/04/10更新)

今年初,收到來自德國柏林一間名叫 COPYTRACK 的公司寄來的 Email,他說我們的網站 38.LV 用了一張侵權的照片。如果我擁有合法授權,必須在 2025年1月26日之前回覆,並提供購買授權的證明。否則就在期限內支付 389.59 歐元的授權費,以及 350歐元的補償費用,如果在期限內未提供授權證明或未付款,他們會將案件轉交合作律師處理,求取更高額的法律費用。

Image license (valid for 1 year from date of purchase) 389.59 €
Compensation costs (past usage) 350.00 €
Payment is due by February 14, 2025


有趣的是 38.LV 這是我們架設的一個 DEMO 站,上面的圖片都是有有授權的,且大多是由 123RF 所購買。於是好奇去了解一下這家公司角色,還真的是一家合法的公司。

Google 了一下,中文資料非常少,但是英文網站的資料,還真是聲名遠播。在 Trustpilot 評分只有 1.2, 92% 是負評,被罵翻了。和國外的一些朋友聊了一下,以前都是鎖定英文網站,以歐美為主,前兩年目標開始鎖定亞洲地區,尤其前兩年日本地區很多網站都收到這樣的信件。所以我想,過一陣子,台灣可能也躲不掉了。

收到 COPYTRACK 圖片版權「勒索」信件,如何自保?(2025/04/10更新)

寫這篇文章,並不是教你怎麼逃避法律責任,而是在合法的範圍內,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首先介紹一下 COPYTRACK 這家公司的運作模式,COPYTRACK 是一家專注於幫助創作者和版權持有者保護其圖像版權的德國公司,成立於 2015 年。他們提供全球性的數位版權管理與執行服務,透過技術手段自動監控網路上的圖片使用情況,並協助版權持有者針對『疑似』侵權案例追討授權費或補償費用。

因此,問題就來了。你的圖可能是向 123RF 或是 Shutterstock 買的,甚至書局買的圖庫光碟,因為『疑似』這要隨時提供證明給宣稱擁有版權的人查驗。就如同你今天透過正常的經銷管道買了一件衣服,走在路上,忽然有一個自稱原廠授權的偵探,要求你拿出購買證明,因為有人從工廠偷了一批衣服,如果你提不出證明就要提告。

第二點,和國外的網友討論,發覺被抓的都是多年以前的照片。以我們為例,那張照片是 2017 年買的,8 年前的交易紀錄,好在我們是公司,所以還有留存。很多人因為沒有證明,甚至負責人或是外包廠商早已不再,只能花錢消災。聽網友說,可能是民族性關係,前幾年,日本地區很多網站都選擇乖乖付錢。

他們透過網路爬蟲技術自動掃描網路上的圖像,將檢測到的圖像與版權持有者的數據庫進行比對。如果發現疑似侵權的情況,COPYTRACK會聯繫使用者,要求提供授權證明。如果沒有授權,COPYTRACK會提供購買授權或支付補償費的選項。如果使用者拒絕合作,COPYTRACK可能會透過其全球的合作律師網絡提起法律訴訟。

他們用的方法說好聽一點是 AI,說難聽一點就是亂槍打鳥,更誇張的是,還有人表示連作者本人都收到。與他們合作的作者有些也都後悔了。例如我們被通知侵權的那張照片,作者的所有照片在 123RF 已經都找不到了。想想看,買你照片的客戶一天到晚來要購買證明,平台也不惹麻煩,作者那麼多,不缺你一個。

COPYTRACK 本身是一家合法經營的公司,他們的目的是幫助版權持有者維權,但因為其業務模式可能涉及灰色地帶,用的手段和「智慧財產權蟑螂」只有一線之隔。國外甚至還有受害者聯盟
Copytrack Victim Support Group: Voices Against Copytrack Threats



如果您也收到類似的信件,不要緊張,以下幾個步驟請參考:
  1. 在一切確認之前,絕對不要點他的連結,點了就代表你收到了。
  2. 如果不確定,可以的先將圖片下架,確認授權,避免持續犯罪的疑慮。
  3. 盡速找到原始購買憑證備用。
備妥之料後,你可以選擇依據信件的說明直接回覆購買證明,你就會收到一封結案的通知。

但是,這樣做只是助長了這種惡劣的行為。你花了錢購買合法授權片,他們透過 AI 亂槍打鳥等者收錢,你卻得花時間翻箱倒櫃去找購買證明,還得花時間取回覆,所以不能那麼好過。以下是我的作法請參考

首先,我們第一時間就連絡 123RF 取得圖片的授權證明,上面也有購買日期,證明我不是事後買的,先立於不敗之地。

接下來,就不理他,看他下一步做什麼是。
  • 1/17 收到第一封信,寄信時間是 1/16 (時差問題),要求我在 1/26 以前回覆。
  • 1/27 收到第二封信,要求我在 2/5 以前回覆。
  • 2/2 收到最後通牒,要求我在 2/11 以前回覆,否則就要採取法律行動。
我現在還在等他採取法律行動才要做回應,我也很好奇台灣會有哪家律師事務所會配合幹這種事。

等他提出法律行動甚至提告,他要我提供購買證明,相對必須先提出他的適格證明。
  1. 作者必須先證明他是該圖片的原始版權擁有者。
  2. COPYTRACK 必須證明作者已授權 COPYTRACK 代表他們執行版權的相關權利。
  3. 要求提供詳細的證據,說明我對該圖片的使用如何構成侵權,包括使用的時間、地點以及未經授權使用的具體性質。
  4. 告知圖片是透過合法管道購買的,COPYTRACK 對我使用該圖片提出索賠的依據為何。

目前文件已準備好,等他們通知就可以隨時發出去。

以下另外提供一份英文的範例,請參考,其中 Case ID 請自行修改

Subject: Case ID XXXXXX – Request for Proof of Legitimacy
Dear COPYTRACK Team,
Regarding your notification about Case ID XXXXXX, I have reviewed the matter and would like to confirm that the image in question was acquired through a legitimate and lawful channel. To proceed further, I kindly request you to provide the following details and documentation to substantiate your claims:
  1. Proof of Copyright Ownership
    Please provide documentation proving that [Copyright Holder] is the original copyright holder of the image and possesses exclusive rights to its usage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2. Authorization Proof
    Kindly provide evidence that [Copyright Holder] has authorized COPYTRACK to act on their behalf in enforcing their copyright claims.
  3. Detailed Evidence of Alleged Infringement
    Please provide specific details regarding how my usage of the image constitutes an infringement. This includes:
    • The exact time and location where the alleged infringement occurred.
    • The precise nature of the unauthorized use.
  4. Jurisdictional Legitimacy
    As the image was lawfully obtained, I request an explanation of how your claims apply under international copyright regulations, particularly in relation to its authorized usage in Germany.
Once I receive the requested documentation and details, I will review them thoroughly and respond accordingly.
Thank you for your cooperation.
Best regards,
[Your Name]
[Your Position]
[Your Contact Information]

===================================
再補充,如果您的網站不是放在德國,也不是面向德國或歐盟做生意,那更可以不鳥他。
通常來說,版權法的適用範圍 主要依據「侵權行為發生地」來判定,而不是版權持有者或追討方的所在地。

即使 COPYTRACK 在德國法律下提起訴訟,他們的判決不一定能在台灣執行,台灣和德國沒有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台灣法院不會直接適用德國版權法,COPYTRACK 在國際案件中通常不會真正提起訴訟,而是依靠「法律威嚇」來讓企業或個人支付索賠費。若要委託台灣當地的律師或代理人,成本太高,收益不確定。

所以,增加他的處理成本,然後回覆,法律不適用。告知你的公司在台灣,要求對方證明為何德國法律適用於你。

Subject: Case ID XXXXXX – Request for Proof of Legitimacy
Dear COPYTRACK Team,
Regarding your notification about Case ID XXXXXX, I have reviewed the matter and would like to clarify that the image in question was obtained through a legitimate and authorized source. However, before proceeding further, I kindly request you to provi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to substantiate your claims:
  1. Proof of Copyright Ownership
    Please provide official documentation proving that [Copyright Holder] is the original copyright holder of the image and possesses exclusive rights to its usage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2. Authorization Proof
    Kindly provide evidence that [Copyright Holder] has explicitly authorized COPYTRACK to act on their behalf in enforcing copyright claims. This should include legally binding documentation outlining the scope and jurisdiction of such authority.
  3. Detailed Evidence of Alleged Infringement
    Please provide precise details on how my usage of the image constitutes an infringement, including:
    • The specific time and location where the alleged unauthorized use was detected.
    • The exact nature of the alleged violation under applicable copyright laws.
  4. Jurisdictional Legitimacy
    Since my company is registered and operates outside Germany, please provide a legal explanation on how German copyright law applies in this case. Additionally, please clarify under what legal framework you are making this claim against a company that does not fall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German law.
Once I receive the requested documentation and a full legal justification of your claim, I will review the matter thoroughly and respond accordingly.
Best regards,
[Your Name]
[Your Position]
[Your Contact Information]

==========================
2025/03/11 更新

距離最後通牒已經一個月了,完全沒消息

This is a last reminder, after our initial request.
Please respond to this letter no later than February 11, 2025.

==========================
2025/03/10 更新
過了兩個月,今天又收到警告信,不過有趣的是
1. 宣稱侵權的照片還是同一張,但是CaseID 改了
2. 信件內容回到第一次的信件內容,就像是重來一次。
3. 漲價了(不知道和關稅有沒關係)


Image license (valid for 1 year from date of purchase) 496.59 €
Compensation costs (past usage) 450.00 €
Payment is due by May 8, 2025
2025-02-17 13:46 發佈
Ricado wrote:
今年初,收到來自德國...(恕刪)


值得標註跟進的文章
等後續的進展

面對這種類似蟑螂的網路害蟲(也許是說得過分了一點)
知道處理應對的方式可以讓自己的權益得到更多保護
超級不行者 wrote:面對這種類似蟑螂的網路害蟲(也許是說得過分了一點)知道處理應對的方式可以讓自己的權益得到更多保護


沒錯,像我這種心臟大顆的刁民,收到信也是會緊張了一下,更何況是一般善良的企業。

以前發生過攝影師釣魚索賠,那個至少範圍不大,而且通常都是真的被盜用。

COPYTRACK 是比較扯,直接用爬蟲抓資料,然後亂槍打鳥。這種低成本高收益的灰色事業,隨著 AI 技術發展只會越來越多。

123RF 可能也是很多人跟他們要了,所以我們一提出,馬上就把授權書給我們。

所以,萬一真的碰到了,先靜下心來,不要急著付錢。

真的要付錢,也是把授權補一補,千萬不要助紂為虐。

生意已經不好做,還得應付一堆蟑螂老鼠。
Ricado wrote:
今年初,收到來自德國...(恕刪)

這種著作權仲團很早就有在搞,

音樂很早就有搞過。

我覺得很困難的是,
我怎麼知道這著作權仲團是真的接到著作權人的委託,

而事實上,它也沒有證明它是被委託人的義務,
這只有上法院它才有證明它具有告訴權人適格的必要。
iguarantee wrote:而事實上,它也沒有證明它是被委託人的義務,
這只有上法院它才有證明它具有告訴權人適格的必要。

是阿,所以如果我有購買合法授權,我也沒有義務提供購買證明,不是嗎?
警察抓人都需要亮證件了,真的不要被唬了。

尤其授權圖片和音樂不同的地方在於,作者是透過網路平台在販售,作者只是依據販售的數量抽成,作者本身也不知誰有買、誰沒買。就如同我用 KKBOX 聽歌,唱片公司可以要求我提供購買證明嗎?

還記得 20 幾年前,高雄有一家電腦公司號稱是微軟派來查授權的,他要確認我們使用的軟體都是合法的。我回答他都是合法的,他要我提供證明,我就請他先提供微軟授權給他的證明。他拿了一份文件,上面還寫了一支連絡電話,我一看,那支電話是客服電話。因為那天在忙,我也爛得理他,就指指牆壁的一面牌子,他就乖乖地走了。

我們當時是微軟在台灣少數幾間 services ready 的 Partner,所謂的 Services Ready 就是號稱可提供和微軟原廠一樣的服務。

今天如果來一個律師,說他是受了誰委託要來和你談事情,難道也不用證明?
Ricado wrote:
是阿,所以如果我有購買合法授權,我也沒有義務提供購買證明,不是嗎?

沒錯,你也不需要提供購買證明。

音樂是在抓放音樂的中小企業。


律師為了讓你相信,他會給你看委託書證明他是受任人,
不然他不能辦事拿石頭砸自己腳嗎?
幾百歐元是小錢,怕麻煩的就花錢消災,讓它們食髓知味。
這種兄弟茶業者,處處都有,就看你怎麼應付。

真垃圾!
A辣愛怕跑

確實5推

2025-02-17 21:21
Ricado
Ricado 樓主

[拇指向上]

2025-02-18 8:59
可以再加一條:所有證明文件副本通通要經中華民國外館的公証,不然無法確認真假。

我在美國管資安。員工不知道怎處理的email就送資安。這種email送來一概直接刪除,送信人列人黑名單結案。法務部都不用送,這是SOP。美加這正經法律事務絕對不是用email的。
buzzbee wrote:幾百歐元是小錢,怕麻煩的就花錢消災,讓它們食髓知味。

是啊!就是因為好賺,所以鎖定的範圍越來越大。由歐洲開始不斷擴張。目前官網還提供德文、英文、日文三種版本。客服支援 German, English, Japanese, Chinese, Italian and French.

因為還是有人會選擇付錢,也以人主張應該要好好處理

找到一篇數位時代的文章
【觀點】面臨國際訴訟別急著裝死!一招「誠信」創造雙贏局面
ekumo07666 wrote:可以再加一條:所有證明文件副本通通要經中華民國外館的公証,不然無法確認真假。

因為好賺,所以目標也不斷擴大,所以他們也知道跨國官司麻煩,多會選擇找當地律師合作,如果業績夠好,甚至會成立辦公室,例如英國、美國、日本。

日本可能業績太好,連官網都有日文版。

我現在是在等,台灣有哪家律師事務所會和它們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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