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小公司所以只做內帳外帳一律丟給會計事務所最近事務所要求我傳給她們公司員工113年整年度所有員工的加退保明細給她們問題(1)這是要替每個員工報稅(113年)?還是其它用意?問題(2)年後應該會有不少人領完年終落跑勞保會退出(114年2月)那這個退保紀錄不用急於告知事務所?也許有人覺得我直接問事務所但怕她們覺得我問小白的問題會把我當小白
個人的想法是你給事務所113年的數據就好,管114年幹什麼,114年的賬是115年才要做的。如果事務所現在就想要114年的數據卻沒特別講,你可以先只給113年的數據,等事務所提出補件需求時再給,這樣什麼都不用問就直接得到答案,明年往後就比照今年做法辦理。試誤並得到正確答案後要抄筆記寫筆記啊!別明年又上靈異問小白問題
ftyuiop wrote:這是要替每個員工報稅(113年)? 是的,一般事務所為了省事,通常直接拿投保薪資報所得,避免投保薪資與實際所得不符。像我們公司的薪資清冊都是照實作,所以每年都要補繳補充保費,有的員工因為獎金太高,還會被強制調高投保金額。其中補充費的部分,員工每年有 4 個月的獎金額度可以免繳補充保費,但是企業是按照投保總額計算,所以每年公司都要額外繳一筆補充保費。小公司用投保薪資報所得的好處就是省這些麻煩。但是缺點就是可能有高薪低報的問題。
會計事務所只是核實貴司的帳而己,貴司開出的發票、折讓單.........等,或是相關費用,上傳政府部門資料之類的,都要提供憑證給會計師查核你都做內帳了,應該知道要有憑證才能做帳,會計師要看到憑證,才能知道你的帳是不是正確的,有沒有做假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