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正常上班時間為: 08:00~17:00 ,公司17:30起算加班
若確定沒有要加班,只是在公司停留,多久內需要打卡?是否可緩衝一小時?
例如:17:31打卡簽退->緩衝時間一小時內,可以接受不另說明?
或18:05 打卡簽退->超過緩衝期,也確認沒有要加班,是否要求員工說明即可?
*****公司草創初期,沒有專業管理部門及HR,其他同事因為都在外點很容易忘記打卡,或想到時都已經超過正常打卡時間,想要問看看怎麼做比較好,才不會違反勞基法,可以不要酸了嗎?
謝謝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