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是專辦證照訓練考照的公司,小弟在職期間”順便”也就是的免付費的考到了2張證照,後續也在職幾年,今年初離職時也沒簽署什麼關於證照相關的文件,就很普通的辦離職手續,突然在前幾個禮拜收到公司主管的email,內容是說:關於我在職期間所考取的相關證照是屬於公司的,要求我離職後不得繼續使用,若需使用相關證照,請報名本公司近期證照課程……還附網址。
還好我不是去駕訓班上班,不然駕照都不能用。
請問這情況合法嗎?我要理前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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