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本薪是36000
基本時薪為36000/240=150
常日班22天,每天8小時
2/2上班15天,每天10小時
將其設定成相同的月總工時(含加班)
常日每天加2小時,為8+2*22=220小時
2/2加班7天,為10*15+10*7=220小時
開始計算總月薪了
常日,36000/240*1.33*2*22=8778
再加本薪36000=44778
2/2,36000/240*1.5*10*7=15750
在加本薪36000=51750
哇,一算才知道差距這麼大啊
同樣都是賣肝加班
傻子才上常日班吧
況且2/2我還是用1.5倍計算
不少大廠都是2倍呢!
以前我們加班是算2倍的,連正常上班日遇到國定假日都可以算加班!後來好像是民國九十幾年勞動部跳出來解釋勞基法之後,就只剩下1.33跟1.66了,連國定假日都可以挪移到休息日去,所以後來就沒有國定假日的加班了!不過聽說日月神教還是有國定假日加班,加班費計算他們一直都是維持1.5倍!
以前我們輪班的起薪跟常日班會不一樣,哪怕職等是一樣的,通常輪班的起薪都會比較低!因為高階主管說我們還有輪班津貼,所以加起來還是會比常日班多一點!聽到都很想罵人,因為我們的輪班津貼是用日夜顛倒的作息換來的啊!
然後還有考績,常日班的考績也都會比輪班的好,等於年終獎金也會領的多一點,績效獎金也是一樣!所以不能只看月薪,還要看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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