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位在診所任職網友,不斷PO文宣揚感冒要請三天病假。
好奇查了一下這位,原來是診所藥師,再查一下這位鼎鼎有名啊!原來他2018年就檢舉診所違反勞基法,反成被告遭開罰6萬。(其實也不是查,他是在FB /部落格/mobile01 同步發文)
我是很好奇,藥師開藥局不是很好賺嗎?
為何跑去小診所當資深藥師,還跟診所吵得不可開交,
藥師到診所任職不是都會先打勞動契約,明定權利義務嗎?
怎麼還會有這種感冒要請幾天病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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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診所藥師搞他老闆醫師,搞了幾次,搞了幾年,他老闆最後受不了,決定資遣他。
然後就繼續搞他老闆:資遣費需含年終獎金,資遣費需含6%勞退,完全不怕成為黑人。
因為他是通過國考的藥師,以後找不到工作,了不起自己開藥局。
所以真的是自己底子夠硬才能笑傲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