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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84-1條是惡法

美國勞基法沒有責任制,反觀台灣




台積電有苦難言 美國廠下班時間到工人走光設備被留在電梯內

晶圓代工龍頭廠台積電美國廠遭遇建廠與裝機時程延宕、工會抵制等問題,半導體供應鏈廠商指出,美國勞工下班「分秒必爭」,傳出美國廠曾發生過半導體設備搬進電梯內,恰好是下班時間,負責的勞工就分秒不差地準時下班去了,把設備丟在電梯內,台灣供應商笑說「這是美國工作文化」,很不可思議,台積電應該有苦難言。

台灣半導體供應鏈關切台積電到美國投資設廠的情況,陸續有供應商前往考察,了解進展與探詢商機,甚至有部分供應商已隨台積電腳步,前往美國服務台積電或設立營運據點。

前往考察過的半導體供應鏈廠商表示,美國或亞利桑那州已很久沒有蓋晶圓廠,供應鏈已流失,台積電先前在美國的8吋廠是購買現成的,這次再投資興建最先進的12吋廠,等於一切從頭開始,尤其美國與台灣的工作文化差異非常大,這對台積電建廠更是挑戰。

供應鏈廠商舉例,美國勞工下班「分秒必爭」,美國廠曾發生過半導體設備搬進電梯內,恰好是下班時間,負責搬運的勞工就準時下班去了,把設備丟在電梯內,這種事在台灣絕對不可能發生,但這就是美國的工作文化,甚至是規定,時間到就必要下班了。

針對供應鏈傳聞,台積電表示,沒有這樣事情發生,亞利桑那州廠一期建築結構工程完成,很感謝每天現場1.2萬名人員如火如荼地辛勞建設,希望外界不要有過多揣測,勿散播或輕信不實傳聞。

供應商並表示,南韓三星也在美國投資設廠,但三星是帶著自家所有供應商前往服務,因此,比較沒有傳出爭議;台積電從建築設計、營造到廠務,都要當地供應商與美國勞工協助,加上勞工加入工會,工作文化、態度、作業模式與法規等都與台灣有所不同,包括為了保障工作機會,設備裝機等設施,只能由美國勞工動手。

不過,台積電董事長劉德音昨出席國際半導體展大師論壇,針對美國廠屢傳當地工會抗議聲浪,他回應「大家不用大驚小怪」,雖然遭遇一些困難,但在過去幾個月進步非常快,也受到美國當地政府、民意代表與居民等強力支持,困難都將會排除,他說「大家拭目以待,我們確定會把這個案子做得很成功」。
2023-09-09 7:11 發佈
強大具有名氣的企業,是不需要長工時.責任制

反觀會需要的,就容易被取代.淘汰率極高
SUZUKI GSR600
On9ccc

台積電被取代淘汰了?

2023-09-09 17:17
國內有一家知名大企業,這裡就不說名字了,大約20年前從同事那裡聽來的。公司的做法違反勞基法,被員工告上法院,最後公司敗訴,員工繼續留在公司。過了半年不到一年,公司就找了個理由把員工請回家了,當然一切做法符合勞基法規定。

企業明顯違反勞基法,員工告是一定會告贏,但沒有哪個老闆會忍受你告贏我還一直留在我身邊
On9ccc

所以利潤不好的 都是發包給亞洲人去狗咬狗

2023-09-09 17:18
美國勞基法沒有責任制?
以前還聽過有人說美國不加班的?
沒這回事!
當然我知道大家都不爽大環境(日韓....有幾國勞工喜歡目前自國的勞工環境?)

美國當然有責任制,只是有限制。
必須是特別職位的人,如管理,專業之類的,
而且薪水必須達到某個法定高度(以前看是年薪要快5萬),
此種職位才可以用責任制。

台灣呢?
當然也有相關規定(勞雇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但是.....不守規的資方占多數。

為什麼台灣資方敢如此不守規?

請問如果你被凹責任制(或其他不合理處),你敢去舉報嗎?
你不去舉報,相關單位怎麼會知道你公司違法濫用責任制?
多數人的做法都是要嘛不做了,或是低著頭繼續做忍著。
多數人都知道就算告成,你在公司也待不下去,
有沒有想過,如果社會新聞上出現一堆公司被告的新聞,
不用多久,鐵定一堆公司就收斂了。
不但你自己不提告,連同事也是獨善其身當沒看見(只顧保自己飯碗),
不就是這種的心態,導致公司更加狂傲?

知道國外怎麼處理這事? 由工會來做!
出事,不用你自己去跟公司對X,
你去跟工會投訴,由工會去跟公司對X,
工會不只處理違規事項,包括向公司要求加薪也是工會職責。
以這次設備留在電梯事件,
如果有美國勞工下班後未經上級允許繼續做,
不但其他勞工會阻止你,也會到工會投訴你,
工會之後也會約談你(你自願無償加班會破壞勞資正常關係)。

工會? 台灣這部分是怎麼做的?
因為台灣多是中小企業,除了大公司有相關的工會(如機師工會這類)外,
其他並無可以管到公司的工會單位存在,也因此沒有更加詳細的相關法規支持。
而這次基本薪資又調漲,當然多數人可能吃不到,
要大家自己去跟公司要求調薪......難如登天!
不如好好思考如何提案立法建立工會制度吧。
pc8801

美國還有殺人放火的,這不是這樣算的

2023-09-09 14:02
rukawa1

美國有責任制也有加班制,當然也有不守法的資方。美國勞工一但吃虧,告公司的不在少數,不像台灣勞工龜起來。想要更好的環境(薪資,工時....)不想龜起來? 那必須建立類似歐美的工會制度來抗衡資方。

2023-09-09 21:08
bill_lee_0101 wrote:
公司就找了個理由把員工請回家了,當然一切做法符合勞基法規定。


只要給夠錢, 公司隨時都可以請你回家啊~

遇過外商裁員就知道, 早上還提著早餐去上班, 中午已經清空座位回家吃中餐了
JasonStock wrote:
只要給夠錢, 公司隨時都可以請你回家啊~

遇過外商裁員就知道, 早上還提著早餐去上班, 中午已經清空座位回家吃中餐了


台灣法律有規定資遣要給多少天去找工作什麼的,
假設通知後要給個2個禮拜的緩衝才離開公司,
而外商習慣是該2個禮拜的錢公司全照付,之後你就不用再進公司了,
外商的做法確實比較阿莎力,錢給了也不用進公司看老闆眼色。
換作是我,我也選擇錢給齊不再進公司。

很多人認為歐美相關勞基法比較齊全一點,但也有很多不通情理之處。
之前看美國華人電視台有律師說到加州(不確定其他州是否如此),
除非你跟公司有簽其他規定的條款(如規定最少要做多久),
否則一般勞工,雙方勞動合同,任一方(當然包括公司)可"隨時"終止,
一樣是早上上班,中午你就回家吃午餐。
這點是比台灣狠,只是美國公司那邊該給的不會少。

該華人律師說到,無論公司在資遣人員時做到如何的完美符合法令,
也給比法規更多的資遣費用.......公司依舊無法避免被告。
反觀台灣,有幾個人敢告公司的?
難怪台灣資方囂張。
On9ccc

打入冷宮讓你自己走人

2023-09-09 17:19
rukawa1

打入冷宮? 那要等多久? 沒這麼麻煩啦! 都是用言語直接逼人走啦!

2023-09-09 21:11

30公分
wrote:
美國勞基法沒有責任制...(恕刪)


不要不了解、知道個皮毛,就像律師一樣高談闊論美國的職場情況。

家人就在現在常上新聞的美國公司上班。
「時間到就走人」?無一例外?

想太多。
加班,當然有。開會超過時間,當然有。
只是請假不會被苛扣,可請就請。
但工作要先作好安排。一個team內,還是要合作的。
這樓裏有多少人真在美國工作過?

在台灣美商公司和在美國工作是兩碼子的事!

別再瞎子摸象!
現在台灣有些老闆很聰明,打卡會有紀錄所以就不講責任制,變用加班完全不給加班費換成補休。勞基法是規定勞工有權選擇加班要領加班費還是補休,事實上勞工根本沒有選擇權,都是雇主說了算。
加班費是1.3倍起算,加班補休就只有1:1去換,笨蛋才會自己選補休。
ekumo07666

加班費這點是美國這比較好,1.5起跳。

2023-09-10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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