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想在墨西哥設廠
因此希望我能過去
有二個補貼
1.派駐每個月補貼1500元美金
2.每年12萬台幣的機票錢
但是我的主管跟我說
派駐初期肯定天天加班
每天上班12小時-16小時是基本款
有可能假日也要加班
工作內容大概是全包
PE、ME、IE、EE相關工作可能都要一手包辦
後期就不確定
可能也是每天12小時
目前我在台灣的固定薪資約58K
派駐後的月薪目前還沒談啦⋯
不知道公司給這樣的待遇算不算好
但是過去以後老婆就要辭職
不然家裡1個3個月+大1個3歲就沒人照顧
我覺得過去至少要再加個4萬以上吧
不然意願實在不高
這樣要求會太多嗎?
想說非洲如此遙遠落後月薪應該有20萬以上,
想不到最後開出的待遇和在東南亞工作差不多。
全球化之後各地薪資不會相差太多,
個人剛到東南亞時拿到的待遇,
因為當地的工時及工作日比在台灣長,
換算成台灣的工作時間後,
其實只不過相當於在台灣領三萬多而已,
也就是以時間、空間換取金錢的概念。
這點樓主要有心理準備,
現在外派沒十幾二十幾年前吃香了,
要樓主去無非只是公司希望不要花時間再訓練新人而已。
不過外派也有外派的好處,
吃住用都是花公司的,
再加上語言文字不通。
除非是少年心性不甘寂寞的人,
又或者是非出門不可的時機,
否則真的很不想出門。
領多用少就是存錢的好時機,
現在外派不要有跟當年一樣熬個幾年大賺一票的心態,
單純就只是以時間、空間換取金錢。
台商老闆對待外派幹部的心態就是要一肩扛起外廠的一切事務,
尤其規模越小幹部人數越少的公司越明顯。
所以老闆期待樓主全包很正常,
不能用在台灣分工分責的觀念去衡量外廠的工作,
能不能接受這種現象再決定要不要接受外派。
另外太太的部分建議不要辭職,
找合格信任的保姆白天照顧,
熬個幾年小孩大一點入學後,
白天就變成上課+安親班,
這樣太太也不至於中斷職場生涯,
二次就業的路很窄,
離開職場越久越窄,
五六年後想重返職場會發現能找的工作種類幾乎就剩下那幾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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