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應的工作做1天都嫌多,找到適應的工作再做1~3年也不遲很多公司面試時跟你說的工作內容,跟實際工作時的內容不符,等你進去實際工作後才發現被騙了那當然是直接離職,不用傻傻的等三年就像去買東西買到瑕疵品,當然是直接退貨你不會覺得買都買了,就算有問題,還是繼續使用因為你期望這個價格買到是可以正常使用的良品雇主跟員工是雙方面的雇主期望你付出勞力而你期望雇主每個月給你薪水沒有誰欠誰現在也沒有那種一進企業就做一輩子的都馬是哪邊薪水高員工就往哪邊跑公司也是說裁員就裁員,也不會顧慮員工失業問題
三個月內看狀況不對立刻逃是正確的,不要撐。三個月內的經歷不必放在履歷上要放在履歷上的經歷至少2~3年,少於兩年最常被人資問的問題是:你為什麼要離開前一間?超過3年的經歷,人資的合理問題是:你為什麼想換公司?
沒什麼不妥的。以前的人為了公司的退休金什麼爛工作、爛薪水也得撐下去,一辭職退休金就是歸零。現在新制勞退就算換公司也能繼續累積退休年資,工作做得不開心只要能跳槽就可以走人了,哪需要去考慮公司觀感的問題。更何況現在有些公司訂單少就放員工無薪假,根本沒在管員工沒有薪水怎麼過日子,員工何必去管跳槽之後這種公司會怎樣。
tysm wrote:自己是覺得至少1-3...(恕刪) 用跳槽提高薪水沒錯...但你也要有能力阿...待不到半年就走人跟我說要跳槽提高薪水..提高100元嗎?現在很多人都好高騖遠,聽到哪間公司福利好就跳,跳過去不適應又跳,我公司就很多這種人,因為業界很小,誰去了哪邊都會有消息,有一個就是嫌我們公司薪水低跳槽,結果到新公司不到一個月就有消息說他離職了,據他同事說太操不適應,想要福利好就要拿出該有的能力阿,高薪高年終分紅不是隨便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