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tent wrote:一家公司待不久可以怪公司爛三四家都待不久的話就是人的問題 科技業這說法不成立像我和同學們出社會超過20年至少換過六家以上的公司像我待的前公司同部門同事在我離職前一聊,居然做7-8年年薪70萬出頭比我年薪少約12萬10多年前我透過人力銀行從第四家跳槽到第五家,月薪就增加10K,年薪增加18萬透過介紹從第七家跳槽到第八家,月薪就增加1K,年薪增加43萬朋友去年初從3線IC廠跳到一線IC廠,月薪增加10K,年薪增加80萬
會換工作的有兩種人一種是沒啥能力,天天被釘,只好離職換工作,可以輕鬆一點另一種就是有能力,離職可以得到更好的待遇就像我以前在某家百大時常說的有能力的都離開了留下的都是沒有能力離開的而事實證明也是如此當我離開那百大後在某場合遇到幾個離開那百大的同事每個待遇都往上1萬以上不然就是當老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