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傷手指截肢亂簽和解書

本來想要求20萬賠償,老闆給1.6萬就簽文件也不知道簽甚麼,有救嗎
2021-10-25 16:37 發佈
理賠班長 wrote:
老闆給1.6萬就簽文件也不知道簽甚麼,有救嗎


怎麼會簽一個自己都不知道是啥的文件?!

要是簽了一張4千萬的賣身契怎辦.....
應該是要去問律師 或是去法院問免費諮詢的律師 在這邊問不到你要的答案
虛無漫遊

他那種水準會懂這些嗎

2021-11-06 19:08
沒通報勞工局嗎?
有投保勞保嗎?
傷勢到什麼程度?


當初我發生意外,公司有依規定通報
勞工局也有專員訪視

發生重大職災 如果公司未找規定通報 我建議尋找當地勞工局申訴,
都截肢了,以後工作也不好找,等傷好後再請勞工局媒介

仔細看一下原來是廣告......
不要相信所謂的理賠代辦或是代辦殘障手冊
坐在家休養勞工局都會幫忙指導且不收費用
理賠班長 wrote:
本來想要求20萬賠償...(恕刪)


照樓主之前的發文

不是幻想的話應該不是發生在樓主身上對吧?

沒回應應該是落實小弟的猜測,也許實情要當事人才理的清也說不定
理賠班長 wrote:
本來想要求20萬賠償(恕刪)

還是可以有轉圜的方法,看你當時情況如何及多久前的事.
依據民法第74條 ,
1. 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2.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第227-2條
1.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
2.前項規定...
先找律師來問問看再說
這是工傷,要報勞工局,1萬6你當我乞丐阿,如果有下次,要說我先帶回家看,

回去後可問人,也可以問法扶
會不會是自己不小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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