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tco好市多定期契約的求職陷阱

如果有親友想進去的 勸他要三思
前員工來分享好市多徵才的奧步

好市多前三個月是定期契約
又稱試用期或季節性員工
只要時間到 公司不想續聘 員工就得走
不用資遣 也不需要理由 員工沒得求償
這就成為找耗材的免死金牌和法律漏洞

看似合法 而且不用付出額外成本和代價
我之前去應徵 有明確告知經理和副店
進來做是要做長期的 不是做短期打工
所以錄用我請考慮 不要拿我職涯開玩笑
因為我住南部 找我面試的是北部某分公司
我一旦報到 代表我要準備搬家 還要租屋

面試時主管還很有信心 說疫情造成業務量上升
所以才要到處找人 只是要照規定 有試用期
下主管們還是決定錄取我 我後來也報到了
結果前陣子業績下滑 把新同事們分別找來
理由是說我們不適任 但哪裡不適任又說不出來
不安排調部門 也不安排調店 只叫我們簽離職書
想也知道主管們不想開不定期缺 之後資遣很麻煩
趁我們還在定期契約 趕快把我們趕走找下一批


會說看似合法 是因為定期契約有但書
各位可以自行參考勞基法第九條及這篇
【好市多爭議】定期契約不是雇主說了算 簽「賣身契」前先看這篇

工作內容必須為獨特性且非繼續性
有些人看到定期契約就乖乖吞下去
卻沒想過是假合法之名 行非法之實
更不用說好市多超愛找無知的學生

看似沒有違法 但衝康求職者真的很缺德
如果不是短期打工或住附近 失業成本夠低
千萬別太相信好市多某些主管的嘴
只要沒有白紙黑字當證據 都是假的

尤其看到定期契約試用期 更要當心
2021-09-16 16:56 發佈
CrossRaven wrote:
如果有親友想進去的 (恕刪)


如果去面試時公司有直接說前三個月是定期契約及相關規定
要是有明確的告知,那我覺得這不算是求職陷阱

如果一開始就講明有“試用期”
那就是代表不一定是個長期的工作

至於樓主文中提到

“明確告知經理和副店
進來做是要做長期的 不是做短期打工
所以錄用我請考慮 不要拿我職涯開玩笑”

我個人覺得這不是公司的問題
而是你自己的想法
公司可能因為缺人就是要趕快用人
但規定要是一開始就有跟你說
代表公司就是有權力在”試用期“過後有不續聘的決定權

所以工作本來就是要看公司職缺的規定
否則依法規定,除非公司真的違法,不然就是沒問題

至於要說”陷阱“
那我覺得除非立法委員去修法
否則這問題無解.
台灣勞工永遠都是弱勢!
政府不保護勞工,只會向資方傾斜,誰執政都一樣!
你有沒有想過是自己的表現達不到公司的要求?

關於試用期過後轉正職.

這其實也是對公司的一種保護.

總不能新來員工什麼都不會,入職後又懶又不積極(非針對個人)。就給你正職吧 。

試用期間,主管對你的印象分數很重要。
這是那門的陷阱,就只是要臨時工,你的期待是終身職那就不要去應徵啊。
很多中南部工廠也有這種需求,農產品加工是季節性的,你總不能跟老闆講要顧用你一輩子啊,人家香蕉巴拉產期過完就等下期,啊也沒事情給你做然後你要嗆人家貫老闆?
現在勞工沒以前好用 也怪不得僱主要保護自已
如果工作能力強 有正向態度 僱主真的 巴不得留人下來
好市多管理算相當人性也守規距 福利又好
我有朋友做到天天喊想離職也是一直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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