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就覺得這是反串文章,多謝分享...看來是真斂財假分享...
丹丹米漢堡 wrote:所以這也是樓主發的嗎(恕刪)
說不定是文筆程度一樣,經歷也相同啊,不要誤會樓主好嗎
應該是沒誤會,無聊去看了一下104應徵工作內容...大概87%不是正常工作...電子商務公司,主要透過購物平台銷售各式生活用品.看到這個我基本就知道是幹嘛的了
SelenaHuang wrote:大學剛畢業的我,開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