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神人,
爬文大多數是員工來說雇主高薪低報的種種不是,
但今天想以雇主的身分來尋求幫忙,
希望大家耐心看完,可以提供良善的建議,
最好是有法律依據,請勿嘴
某程度上我們並不是加害者,只是也蠻衰的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是一間五人以下的小公司,
沒有特別什麼制度例如薪資條,
假也是員工想休就休沒有特別計算,
因為員工也不多秉持大家就是彼此互相幫忙,
我們本來期許是像家人一樣(大錯誤所在)
老闆只要業績好想加薪就加薪,
甚至有幾年,老闆連續幫員工加薪2-3次
員工A年紀較長約50-60歲,
有積欠債務導致當初來應徵的時候要求以現金支付薪資不能以薪資匯款方式入任何一個金融機構,
一開始我們幫他投保勞健保就有人打來詢問他是否在我們公司上班,
所以後來他甚至要求我們不要幫他投保
當然我們就照做了
員工B,有社會經歷一年,
後來來我們公司上班,
第一年投保薪資要繳所得稅,
他拿稅單來公司跟老闆講,
老闆看他年紀小就掏錢給他繳所得稅
還讓他利用公司的資源接了很多業外收入,
收入是他的,公司發票還讓他開,
但未避免他再繳所得稅,
所以投保最低薪資,
B每一年收到國稅局的所得稅單一直沒有說過什麼,
幾年過去,突然B最近來控告老闆高薪低報這回事
高薪低報是事實,
老闆覺得很衰但沒關係我們有誠意想解決,
看可以怎麼補足老闆沒有想逃漏的意思,
其實高薪低報反而老闆很困擾,
因為一直以來要提撥公司支出的項目都不足,
落的還要繳更多的稅,
會低報完全是怕員工B年紀小要繳所得稅所以於心不忍,
結果員工B突然獅子大開口要求過去的所有勞保健保勞退全部都要補足而且是補到他個人帳戶!
很顯然這並不合理,
老闆猜想他大概是不想做了所以想要要求我們支付遣散費才會做出這些事,
但不管他用意如何,
現在想要請教各位神人,
補足勞退的部分我們已經算好了,
低報的這幾年薪資來回大約4萬,
我們可以補到勞退裡或給他個人,
但勞保跟健保我們該如何自清補足呢?
又這我們會面臨怎樣的罰則呢?
感謝大家撥空耐心看完
覺得運勢很差的闆闆,
今天上來發問,
當然也是以切身經驗來給各位闆闆,
不要讓自己的善良害了自己,
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防人之心不可無呀呀呀⋯⋯⋯⋯
Tingfating wrote:
想請問各位神人,爬文(恕刪)
勞保高薪低報如何補足可以先問勞保局,但員工要的是勞退的6%提撥。因為多付的勞保跟健保費員工是拿不到的這都是交給政府。
但如果公司補足低報的勞保跟健保費還有6%提撥,員工個人的勞保跟健保負擔記得要跟員工拿。
Tingfating wrote:
但如果公司補足低報的勞保跟健保費還有6%提撥,員工個人的勞保跟健保負擔記得要跟員工拿。
找大哥出馬 對方就安靜了 不要不要的
越南店一攤+進口洋酒 檳榔500 結束這回合
我是比較頃向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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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翻公司老闆跟他(b)簽訂的勞動契約 規章怎寫 估計很多都沒有簽 口說無憑
只能按照"勞工金準法"去辦理 給予法定的薪資
高薪低報 可以寫作業缺失
大概這樣寫 (不是教你犯法).....這個很灰色 慣老闆不給薪資單 用這方法規避繳稅
請自己向你的會計室事務所問下訊息
把最低薪資起算最低 +"業務獎金"(工作業績) 名目舉證 = 他領的薪水是這樣
最多做帳不確實被罰 不用補正他所欠的差額勞保 反倒是業務獎金他(b) 要被追二代補充保費
我舉個按例 這件事是灰色地帶 被抓到還是要被補繳 請勿嘗試
4人公司 有立公司保險 老闆跑去別間公司投保最低 在自己公司不投保 因負責人要繳最高的保費
老闆自己把自己的薪水 報最低 包含員工(甚至叫員工去工會加保) 等等之類
然後用"業務費 單據條支出" 自己的薪水 一年下來少說省十萬稅金
降低個人所得逃漏稅 在隔年申報所得的時候 繳不到什麼稅 有錢人會越有錢就是這樣
可向上級單位通報作業疏失(高薪低報) 最多被罰錢 補正資料即可
這有個過往追訴期 如果該員工超過那個追訴期 不得再請求 公司這邊最多繳罰金(看來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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