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恕刪除⋯⋯⋯

刪除⋯⋯⋯⋯⋯⋯⋯
2020-02-14 20: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違約金問題
你若簽了~打官司你一定輸

除非你能證明公司有違勞基法或以不當方式壓迫非職務工作、危險...等(反正就是非自願/無關職務的事)。
要不然就是你能證明身體/心理無法續任~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
要不然就是你和公司協商~賠償金才20,000元整、可見不是啥重要職務、公司打官司也是要成本的。
您好,謝謝你的回覆。我想問的是最後一段備註再賠償20000?這樣一共是要賠40000嗎?
book110 wrote:
你若簽了~打官司你一...(恕刪)
qaz0939 wrote:
您好,謝謝你的回覆。...(恕刪)
以我不懂法律但是看的懂中文的程度所了解是:提前離職賠2萬,如果跳到相關行業或是洩漏公司相關機密再加2萬。
不過你之前簽約已經先拿2萬,離職賠2萬只是把錢還公司而已。
qaz0939 wrote:
您好,謝謝你的回覆。(恕刪)


最後一條(侵害公司營業秘密含洩漏公司營業相關機密予他人或轉為個人用途)。若有違反,同意再賠償乙方20,000元整,作為懲罰性違約金~

真要搞公司、增加賠償乙方20,000元算小的啦~很多都N倍起跳。

賠償金少表示待遇少(會搞這玩意的表示不告而別的員工很多)~可見也不是啥重要職務、好好跟公司協商很容易解脫、
Kaito Model wrote:
以我不懂法律但是看的(恕刪)


你搞錯了......這是離職違約金~任職未滿是要賠錢地~
就把拿到的兩萬,提前離職還公司兩萬?

book110 wrote:


你搞錯了.......(恕刪)
qaz0939 wrote:
就把拿到的兩萬,提前...(恕刪)

不是
簡單說就是給公司4萬元
https://twworkforce.com/2018/05/31/minimumserviceperiod/

這裡有政府資訊統整 , 相關法令依循 , 民法依據重要
版主,免驚拉,只不過把先拿的2W再吐還給公司而已。
後面洩漏相關機密2W也是小意思。
我本身之前是做CONNECTOR的,要求賠的金額是用該產品販售總額去賠的。
隨便都破千萬~億。
你就換公司換個英文名或中文名(如果你真的覺得洩漏賺得比較多再去改)
我之前公司研發主管換公司就換了英文跟中文名,因為之前他在上一家公司每年專利都破百。
懂吧。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