韮菜包 wrote:當事人是我弟...(恕刪) 通常要報案才可以證明耶,不然無法認定是否為"職災"喔,但既然已經沒報案了,那就嚐試去找看看有無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時間、地點,這樣至少有證據是上下班途中..最後就是看公司的相關單位願不願意蓋章,以及勞工局的認定了PS.既然可以和解,那表示只是小擦傷吧,如果是我的話,就懶得去申請了...
riklin wrote:就算有報案但是如果沒住院、手術、長期治療、無法工作等實際發生費用或損失.....你要申請什麼勞保給付??? 目前是在家休養中因為整個左腳有皮肉傷還有筋骨傷完全無法工作所以才想說有沒有什麼補助?
韮菜包 wrote:目前是在家休養中因為(恕刪) 搜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線上也有範本要附醫療證明,還有繪制上下班路線,不能離開路線等等可以補助點醫藥費,我以前幫工讀生辦過
1.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意外,需符合1.公司到住家為直接路段(不可繞道做私事) 2.無違反交通法規2.可自行上勞保局列印職業災害自墊醫療申請書(附上存摺影本.看診收據正本及診斷書正本)3.若請假超過4天(含以上)可另外申請職業災害傷病給付.4.不管有沒有報警皆可申請.若有其他不懂 可連絡勞工保局 02-2396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