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是責任制
在過年前接到一個案子 年後要交出內容
所以過年期間就必須要加班
而且可能是每天加班個2-3小時不等 (因為是責任制所以不會有算時數補修也不會有加班費)
大家可以接受嗎? 還是就直接拒絕那個案子了呢?
(案子的金額不大 但可以cover過一個人一個月該承擔的業務量)
giangian wrote:
如果公司是責任制
在過年前接到一個案子 年後要交出內容
所以過年期間就必須要加班
而且可能是每天加班個2-3小時不等 (因為是責任制所以不會有算時數補修也不會有加班費)
大家可以接受嗎? 還是就直接拒絕那個案子了呢?
(案子的金額不大 但可以cover過一個人一個月該承擔的業務量)(恕刪)
1.你是公司負責人或股東?
2.你是高階主管?
3.你是可以分很多紅利的員工?
4.你的工作是做二休二的排休工作?
既然什麼都不是,去他的責任制,一年才一次春節假期,除非過年幾天假薪資幾倍在算,不然不必鳥他,該休假就休假,案子讓上面的人去傷腦筋,是他們要接的,干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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