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察朋友在抱怨,說警察平均壽命比一般人短~~
我回他~~
明明人員都夠,偏要排那種晚上8點下班,隔天零晨4點又上班,等等這種整人的班~~
自己警察搞死自己人,短命也是你們警察自找的啊~~
朋友點頭稱是~~
慣老闆到處都有~~ 唉~
警察為什麼要拆班上?因為各地分局為了取締不法和酒駕,常會在晚上舉行擴大臨檢,前往聲色場所和各大路口取締不法。所以晚上的人力需求常會比白天還大,故有時會需要員警拆班上。
此外因為員警是做五休二,都希望休假的二天是完整的二天,而不是最後一天上班到隔天凌晨才下班,所以在班表上一定會發生其中二天是晚班上完馬上接隔天早班,就是為了讓每位員警都能輪到早晚班,又能在最後一天上的是早班。
至於為什麼派出所警員上班都要十到十二小時,這就要問國家的警察員額編制了,我建議將保一、四、五都解編,歸入地方派出所。並取消派出所制,仿效美國的分局集中制,這樣應該就可以只上八小時,問題是民眾能不能接受,政府有沒有勇氣嘗試。
警察的壽命比較短,除了因為作息日夜顛倒,生理時鐘被破壞外,主要的原因是過去一輩的學長因為時空背景因素(以前有段時間不用經過國考就可以當警察)其素質較為低落,常有酗酒的習慣,且早期的警察勤務制度比現在更不人性,才會有員警壽命普遍較低的結果,現在已有改善,未來會更好。
近十年來警察大學大學部的錄取分數,和台清交政成的錄取分數差不多,所以並不是考不上的人都不用功唸書,確實要有不低的程度才能考上警大大學部。大部份警專和一般考生,都是在從事警員後再考警大二技或警佐班。
當然辛苦也是有代價,警員剛出來服務的薪水,連加班費約五萬三到六萬一。大約等於高考或地特三等服務十年以上領的薪水。高考或地特三等若未升任主管職,大約是升到薦任七職等,做十幾年跳到頂俸,扣掉公保、健保和退撫基金,一個月約領六萬多。警員做約二十年,跳到頂俸525,一個月約八萬多到九萬初,當然這些錢是用時間和健康換來的,值不值得見人見志。歡喜做,甘願受。覺得屈才或不適合就請離開,沒什麼好委不委屈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和人生負責。
刑警並沒有比較好,現在年輕人沒人想做,薪水只比員警多五千,還要背績效、花錢養線民,弄一個不好連自己都陷進去。想當的話警員出來服務滿二年,考績甲等就可以考了,而且一定考的上,分局偵查隊還一天到晚問你要不要去支援。
我憑什麼說這些,就因為身在此山中,各位呢?有空隨便批評別人的職業,建議把時間多花一點在正事上,自已的日子過得漂亮和美好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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