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開始找新的工作!不想跟這家公司上勞工局調解浪費時間,但我一定會公佈你們的惡行惡狀!)
該間公司是做保險電銷,位於小巨蛋四號出口的花旗大樓內的國X!
我本身是做外包的保險內勤人員,收入穩定薪水固定,七月底,國小同學突然打電話給我,跟我說他們公司最近釋出職缺了(他在那兩年多了),問我有沒有意願去他們公司上班,我說可以啊!找時間跟公司談談薪資福利的部分。
之後,我與對方公司襄理在line裡相談甚歡,約定好8/5當面洽談工作細部,當天我也做了線上測驗、寫履歷、面談,對方告知他們每個月15號為一次的報到日,因為他們當下要我是不是8/12就可以來和把資料交給他們!
因為我還在職,而且我也在公司做快一年了,我要辭職也不是馬上就可以走的,對方就跟我約定9月來報到(9/16),口頭答應沒有紙本,但對方有傳報到清單要準備的單子給我,叫我去準備東西!
中間對方說我的測驗沒有過,叫我可不可以重寫,我後來也重寫了,然後也照他說的資料都準備好了,也轉交給同學讓他帶去公司做報到手續,接著9/4我就跟我原本的公司提出離職,當下獲准了!
9/9,對方襄理打給我,告訴我他不能錄用我,因為他們副理評估了我的履歷、測驗、體檢、徵信評分,說我全部的加總不符合公司標準不予錄用!
對方跟我說不好意思就只能這樣,也未做出事後的補償或是措施,你讓我東奔西跑那麼久,最後跟我說不予錄用?耍人也不是這樣子!
當天晚上同學打給我,他說對我感到抱歉,工作都沒了再多道歉有用嗎?他說再幫我介紹,也會告訴他襄理看看能不能幫助我。
9/10,下班時對方襄理致電(態度惡劣),他說我們公司本來就是要你去做體檢才能評估是不是可以任用(怪了?你怎麼當天跟我說交完資料就可以來了?),那我也說,人家很多公司體檢都是要任用人家才要去做,你叫別人做了這些損失是求職者承擔嗎?你把求職者都當白痴了?對方堅持說沒有針對我,也是很真心希望我可以過去上班,是副理不同意!覺得自己有疏失,但你的疏失喚不回別人原本的工作….對方還說8月的時候已經找完一批新人了,9月只是加開名額,搞不好就是這樣你被排除啊!(你似乎說是一個月一個欸^q^)
還在電話裡檢討我履歷表沒寫完整(沒檢查也沒告知我),測驗沒過重測(如果重測會作為不錄用,你他X的不該叫我重寫),體檢沒通過(肝指數過高,擔心密閉空間工作身體狀況堪憂),種種的不錄用都變成是檢討我….還嗆我「體檢報告又不是浪費錢,三個月有用你是不會再找工作嗎?大公司又不是用不到!」,然後說他前公司在富X人壽,可以幫我引薦工作,看我自己要不要,話已自此我怎麼可能還想跟你繼續談論下去…還說我那種心態不該來上班!
我講真的啦…你要是告訴我體檢是會作為錄用的憑據,我跟你說我一定不會去你們公司,我也不會浪費錢去體檢(沒看過一家公司面試要人先花錢!)而且…你們說無法錄用在職員工,我都提離職了,最後你告訴我你不用來了…呵呵…(我為了這件事至少哭了兩天,工作還是要繼續找下去…但我絕對要讓大家知道你們是這樣對待求職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