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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府勞基法修法&派遣勞工特休假看的到卻得不到

自從蔡英文推一例一休的修法後,把勞工特休假改成工作6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有3天假,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現在台灣的老闆為了規避勞基法,全部徵派遣勞工都是用半年的合約,

這樣特休假等於看的到卻得不到,蔡政府卻完全都不管

我在7月時上一份工作在中和做不斷電系統工廠做不到一個月離職,那一個工作是派遣半年的合約,月薪23000


最近找一個工作是銀行做行政在台北雖然沒有錄取,他也是派遣半年的合約,月薪24000

感覺現在台灣大公司小公司用的派遣工全部沒有特休!!!全部都用半年的合約!!!老闆都賺飽飽連這種錢也要省

蔡英文真的讓勞工低薪做功德!!!
2019-09-12 18:36 發佈
幻影炎龍先鋒 wrote:
自從蔡英文推一例一休...(恕刪)

反問自己
為什麼只有派遣?
沒有其他工作可以選了?
不修也怨,修了你還是怨。
與其在這怨,不如好好提升自已的能力。
薪資太低了
跑外送賺都比較多
還有...法規不管怎麼改都有漏洞
之前一例一休的確很智障
之後又偏向資方再改一次更智障
但你說的這個根本就是你的問題
乖乖工作吧
好好找份正職缺應該不難的,我37歲轉行也是找的到,你應該也可以找的到,路是自己走出來的。別怨天尤人,怨政府了,應該拿出自己的能力來求得正職缺。
怎麼會怨政府,法令永遠都有可以鑽的地方,就算改成兩個月送你三天特休,

還是會有雇主改成約聘一個月,

而且這個政府,已經比前任好很多了,才幾年時間就願意去改,
那你對前幾任政府,完全沒對勞工有甚麼太多修法,不是更怨,


如果抱怨這份工作不好,為何不找一份正職的保全或超商工作呢?

為何不去考看看清潔員呢?

工作要靠自己,不用對他人期望太多~這是我在26歲就有的想法了
幻影炎龍先鋒 wrote:
自從蔡英文推一例一休...(恕刪)

提升能力就能待更好的地方
幻影炎龍先鋒 wrote:
自從蔡英文推一例一休...(恕刪)


開Uber
在市場賣雞蛋糕
作外送Ubereats
薪資都會比您提到的工作高

樓主大大
我們賺的都是辛苦錢
沒必要送給別人花

從2014~至今
您問的股票
除了2017-06-26 19:05發文問的台塑化(6505)以外
幾乎全部買再崩盤點
6505這支就算買到了
也要先被套半年後才起漲
當月最高價119你問的價格是114
很容易就被洗掉了
樓主您股票真的有賺到錢嗎?

真心建議您反著做
或是別做股票了
多多閱讀充實自己
好好加油!
先酸一下樓主,你法條不會看,難怪你只能做派遣

首先你要先搞清楚"派遣"跟"契約"的差異

派遣是指你受雇在派遣公司,派遣公司指派你到第三間公司去提供勞務

這種狀況,依法你的雇主是派遣公司,所有勞基法相關權利義務都是你跟你的雇主之間的事,你的薪水是派遣公司付的,你的假也是派遣公司提供

譬如物業管理公司(保全公司),保全員受雇在保全公司下,領保全公司發的薪水,但派遣到業主處執行勞務,就是最典型的派遣

而你的狀況,應該是契約制(定期契約),你的薪水是直接跟你服務的公司領,相關權利義務也是你跟你服務的公司(雇主)之間的事

而勞基法明文規定,定期契約到期三個月內重定新約或不重定新約但繼續履行原約,年資都照計

換句話說,如果你跟某間公司簽了半年的契約,半年期到,該公司不續約了,要你滾。那可能是該公司此職務已沒有需求,也可能是你的表現太爛人家不要跟你續約 (是哪一個你應該自己知道吧?)

但如果你的公司不跟你重新簽約但要求你繼續提供勞務,在民法上,此時你們之間的定期契約就自動轉為不定期契約,換言之舊約上的條件照舊,但合約期間則為無限期,你的身份等同一般員工。 又或者這間公司重新跟你再簽約,新約跟舊約之間的間隔小於三個月。以上兩種狀況,你在該公司的年資都是續計,所以超過半年後該有的特休依法都要給你。

當然你會說,那這公司就過三個月再簽約啊! 這樣就規避勞基法了

這樣說沒錯,但試想,如果你是雇主,今天這個勞工很好用,你會為了省幾天特休假,簽半年契約後要空三個月才能再簽約,你真的覺得人家可以等你三個月不找新工作?這麼好用的人每半年就要空三個月? 換個角度說,如果你是雇主,今天這個職位隨便找都有人,今天這個來上工簽半年約,約到叫他走人再找別的人簽半年,反正隨便找都有人要來。你是不是該想想為什麼你在勞動市場會是這種免洗筷?
bookis wrote:
而且這個政府,已經比前任好很多了,才幾年時間就願意去改,
那你對前幾任政府,完全沒對勞工有甚麼太多修法,不是更怨...(恕刪)

勞基法越改越後退,七天國定假日被改掉,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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