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薪問題請益

如果月薪三萬,計薪時間為1號到月底,假設我做到4/20號離職,那麼我四月的薪水是領兩萬還是看1-20號做幾天,按照1000/天這樣給薪水呢?另外如果還有16小時的特休沒休完是多領兩千嗎?
再麻煩對這塊有了解的大大們解答了,謝謝!
2019-04-02 17: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計薪問題
詳情可以問公司人事最準

以我自己待過的,就是一個月薪資/應上班天數=每日薪資

每日薪資*天數就是不滿一個月的計薪方式

特修沒修完是否可折薪資,也是要問你們人是最準了(我朋友有,我以前待的沒有)

人客緊來唷 wrote:
如果月薪三萬,計薪時...(恕刪)

正常會看你日薪是多少,尾數看做幾天就算幾天的薪水,特休轉換代金,有的是用底薪計算,所以不一定是等於日薪
請問版大從事什麼職業?



人客緊來唷 wrote:
如果月薪三萬,計薪時...(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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