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件事,放在我心裡很久了
假設一個30K薪水,時薪125,加班滿54小時,4天休息日,也才2倍250,32小時,8000
一天作4好了,也要5-6天,1.66,會達到最多錢,=4565,
兩個總和也才12565,全部2倍給你,也才13500,
比起請人最少23K,實在划算多了,而且請人還要付教育成本
如果政府規定加班時數跟外國一樣,大概400左右,老闆就不得不請人
而且我也很好奇,什麼樣的勞工,會為了1萬多加班費,事實上只有少沒有多,說喜歡加班云云??
目前都是因淡旺季或突發性的加班居多
當然也有少數例外 就是這個職缺需要花很多錢培訓或者缺人
或是主管之類無法在多雇用額外員工取代 基層員工應該不太會發生
原則上來說加班費主要是應付旺季的需求
避免淡季的時候人力過剩
因為不可能淡季的時候就叫人打包走了吧
而且常態性加班不只會造成員工不滿,也會工作效率低落
如果工作環境並沒有淡季或旺季之分
通常都不會有加班問題,不過通常都沒有這種工作
假如一間公司有10個基層員工 每天工作8小時 每月工作20日 薪資3萬
正常工作時數
全員每月工工作時數:8*20*10=1600小時
全員每月薪資:30萬
如果今日每天加班兩小時
全員每月工工作時數:10*20*10=2000小時
全員每月薪資:30萬+[30000/160*1.33*2]*10*20=39.95萬
如果今日再額外請三個員工不加班
全員每月工工作時數:8*20*13=2080小時
全員每月薪資:39萬
答案很明顯了,與其讓員工每天加班兩小時,還不如再請三個人來比較省
而且常態性加班的工作效率肯定是非常低落的,這點老闆都很清楚
但是礙於如果非常態性有需要2000小時的話,多請幾個人就可能會虧錢
以風險考量如果不能穩定的話,老闆會偏向員工加班
如果工作量夠穩定的話,老闆會偏向再請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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