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ie ng wrote:我在某公司任職明年就...(恕刪) 你要忠誠於你的人生, 而不是忠誠你的老闆 .人生是你的, 當下好聚好散的做法就是 : 離職提早說。並且訂下合乎勞基法規定的時程離職。屆時, 找不到人交接....也不是你的問題 !!請拿出真心要離職的態度回覆給老闆, 不然老闆的回覆永遠是"找不到適合的人"
其實是你捨不得走,只覺得還有份情在如果真的不爽做,就算他給你薪水50000你也會走所以問題在於你,不是在老闆老闆現在需要你,但你真的走了他還是會找人取代你,公司就是這樣,沒有一個位置是不能被取代的,加油,自己好好想想這工作值不值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