綵緒 wrote:這種時候應該要穩穩地等時間到去A報到還是再拚拚其他的B或C 報到A,面試B,哪家好去哪家有時候不是還有沒有別家面試的問題面對A的態度你可以視為不適應所以不做除非契約裡有最短合約期或離職宣告不然應該不違法一堆人這樣做
既然對B公司比較有興趣,中間又還又一個月的時間當然是要去B公司面試看看啊有機會面試的話,多看兩三家對自己比較有利~之前看過人資寫過一篇類似你這種狀況的文章,可以參考看看~!https://www.yes123.com.tw/admin/aboutwork/article.asp?w_id=1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