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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待遇: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疑問

工作待遇: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疑問


這 怎感覺 只要有領獎金都會過4??

所以是年薪只要有48萬以上就是
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嗎?

2018-11-30 13:23 發佈

KuaP wrote:
這 怎感覺 只要有...(恕刪)

今天新法上路

這個經常性薪資,代表包了阿力不搭的薪資獎金費用

底薪是多高,可想而知!(把月薪拆分得很細)
這樣好像玩文字遊戲,怎麼樣都搞不懂!
早上新聞已經說了,經常性薪資是不能包含加班跟獎金的。

想當裝潢工匠 wrote:
早上新聞已經說了,...(恕刪)



所以人力資源公司
寫錯了嗎?
目前看光寶寫得最老實
沒寫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henry390 wrote:
這樣好像玩文字遊戲...(恕刪)

台灣在制定跟資本家相關的法
都留個後門給老闆踹
所以別期待老闆自律能自律個甚麼好東西出來
還不簡單

以後寫
薪資 28000~42000
通用8成薪資

李大兵 wrote:
還不簡單以後寫薪資...(恕刪)


真的有人會看薪資最高的金額嗎

我只看最低的金額

感謝政府讓低薪工作現形

尤其是職稱很厲害的工作

其實只是低薪工作
想當裝潢工匠 wrote:
早上新聞已經說了,...(恕刪)

經常性薪資的重點是「按月發放」,但沒有規定,發多,還是發少。只要掛一個「績效/考核獎金」,是多是少,公司決定
基本上逛104也都是看最低薪資開多少,像有些寫3-6萬,也可想像實際開出來的薪資因該就3萬多而已。
有HR的網友可以解密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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