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面試的時候公司是說台灣幾乎已經沒有客戶(剩下3間)
所以大多數的客戶都在國外,一個月大概有半個月會在國外
中國 泰國 越南
所以出差視同正常工作時間,因此不會給出差費,食衣住行都報帳
進去公司之後遇到同行聽同行是說他們一天是500老鳥一天1000
但是他本身是主要是跑台灣而已不太會出差,但是其他同事常常出差也是會給
問了問其他之前的同事跟朋友也說一般都要有
所以想請問各位前輩
這樣合理嗎?
因為之前跑的業務幾乎都不會去國外出差,所以當下聽到是沒有什麼意見
如果不合理這可能可以談嗎?
想的更深入些,這種連本該給的出差費都想凹的公司,我想未來配車,認股,小孩教育補助等等的員工福利應該也都不會有,樓主要三思,像我這邊是小孩大學一個學期補助五千,我爸則是公立全補私立我忘了,努力工作很重要,但罩子放亮點選對產業跟公司更重要。
再補充,也沒啥一定要做滿多久或離職後不能去同類型或競爭廠商工作的,那些不成文合約在法庭上都是沒有法律效用的,除非公司有額外提撥補償金,例如離職後同樣提撥50-60%本薪等等之類,別被不長進或裝死的人資或公司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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