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來問問各位先進大大,麻煩各位大大解答了

是這樣的,最近轉換跑道換了一間公司,當初與公司談定薪資後就,就跳槽了
結果目前領到第二個月的薪水(試用期),比當初談好的薪水少了5000多
就去公司的HR自助系統查了一下,發現除勞健保外,還多了一項代扣所得稅這一項就快4000了..
小弟我只有做過這是第三份工作,看到這個項目就立刻回去查以前的薪資結構
前兩份工作除了勞健保外,並沒有這一項代扣所得稅
不知道這個名目是什麼呢?為什麼以前的工作沒有,現在的工作卻有這一項呢?是最近修改稅制嗎?還是..?
還麻煩各位大大解答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