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oin.gov.tw/idea/detail/221b1271-b234-498a-ade5-8d80a214dabf
國民年金應該要取消強制納保的規定,改由國民自由加入才對,
雖然很多人都說可以不用理他,
但是政府對於收錢總是比發錢還要更有效率與耐心,
每個月都會準時寄送加了滯納金之後的繳費單來給你,
看著國民年金繳費單的金額一直增加,對於失業的人來說應該算是雪上加霜吧。
oyin4567 wrote:
年老想領就繳,不想...(恕刪)
現在單身不繳沒關係
萬一突然結了婚
是會處罰配偶的
這國民年金根本就是不公不義
罰配偶是哪招?連坐?還是夷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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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的確有規定配偶必須負連帶繳納保險費的義務,如經催繳後仍不繳費者,會處配偶3,000元~15,000元的罰鍰,但如果是符合「國民年金法有關正當理由範圍」而未繳納保費的配偶是不會被裁處罰鍰的。因此,勞保局在辦理配偶催繳作業時,會依據前述正當理由範圍妥予檢核配偶資料,以降低處罰的爭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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