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朋友在某國產車商上班是保養廠的助理近日因車商總公司派人來稽查他們公司評比不佳所以朋友被公司通知要罰款8000元公司有公告評比不佳需要罰錢我想問的是這可以主張不合比例原則嗎?因為這是公司內部評比並沒有對客戶或公司財物造成實質損失可以不繳這筆罰款或是降低罰款金額嗎?補充:罰款並沒有預扣薪資 主管是說另外給現金所以沒有預扣薪資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