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8-01-09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標題:糗了? 蔣萬安補休提案反傷勞權節錄部分內容...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實務上就是加班多久,換休多久,再加上未休畢還原成工資的機制,更能保障勞工權益。他提醒,平常日加班工資加成為0.33倍、0.67倍,休息日才是1.33倍、1.67倍,若全按工資加成計算,反而傷害勞工權益。這裡實在看不太懂,有誰可以解釋一下他在說什麼嗎?
vrjason wrote:自由時報 2018-...(恕刪) 這邏輯應該是原本加班費0.33,是說時薪加上0.33的時薪,所以拿到手的是1.33,同理假日應該也是1+1.33但立委要凹成就是只有0.33跟1.33,所以1:1在平日換補休當然是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