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經被壓榨成這樣了,還不知道要反抗
一堆人自己愛奴,還逼我跟你們一起奴
強制提高福利的下場就是低薪的工作消失 這個結果你滿意嗎?
買你東西的人難道會在乎你薪水? 除非他是個智障
請參考為什麼不直接做老闆就好了?
pingyingtu wrote:
維持一個最低的勞動...8小時的,下班之後,再經過8小時,就可以call回來上班,
這是要逼死誰啊?(恕刪)
一般人與一般公司都不可能持續這樣的八小時後又叫你回來上班,
勞基法也有規定每週與每個月工作時間的上限,超過了就要算是加班,老闆就要付給你更多的加班費,
你認為老闆們會這樣逼死自己嗎?
台灣的就業與工作環境,尤其是勞工受到的保障相對於公務人員確實是比較差,
但是能夠改變甚至立法去實行看看,總是有進步的機會與可能。
另外就是勞工們自己也要覺醒,如果遇到爛老闆或是不把勞工的基本待遇當作普世價值來看待的老闆,就要勇於檢舉。
網路上看到很多人都說檢舉沒有用,老闆們都沒在怕,現在不是換執政黨了嗎?多檢舉幾次,或是同樣的公司老是被人家投訴檢舉,勞工局總是會多注意一下這些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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