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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這一手 該注意甚麼

大家好

小弟公司出了些狀況及疑問想請各位大大 評斷

公司規模 四位員工

前陣子公司周轉不靈

老闆"情急之下" 宣布解散

各發了資遣費 當下簽文蓋章

會計下午立馬 跑銀行 匯款到薪轉

當下每個員工資遣費到手 及當月薪資

到了晚上

老闆打電話通知大家說 公司繼續營業

但A會計 不打算回公司了 所以拒絕

小弟覺得這資遣費似乎無須領 問了老闆

老闆在外 說晚點處理

結果過幾天老闆跟委外會計說 這資遣費的帳 有問題

說是我跟A會計 私底下進行的 要進行查帳

目前不怕查帳

只是老闆這種行徑

可以保留甚麼資料當證據!?

以免日後離職 衍生出來這種後果
2017-12-13 14: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老闆
每個員工資遣費到手了,老闆還想要回去,有夠天真的

1.有e-mail通知資遣的,列印,有錄音的錄音
2.金融存簿把資遣費入帳的記錄,列印
3.最好員工共同發存證信函給老闆,拒絕再回復勞雇關係

錯帳,請老闆去向法官證明

你要用資遣費去證明非侵占

路過喀 wrote:
每個員工資遣費到手...(恕刪)


假如今天老闆大小印鑑都在他身上
資遣費的轉帳文件 老闆硬要爭大小印鑑非他經手蓋的
這個理由會讓老闆有理可以爭嗎?

目前我還在職
所以資遣費 由轉帳歸還公司 留下依據會比較妥當嗎


這老闆 信不得....
再麻煩 開示 謝謝

"假如今天老闆大小印鑑都在他身上
資遣費的轉帳文件 老闆硬要爭大小印鑑非他經手蓋的
這個理由會讓老闆有理可以爭嗎?"

不用理這個, 讓老闆去跟法官說,那是老闆跟會計的事

1.所有員工都是人證,證明那是資遣費
2.你只要留物證補強 ,證明那是資遣費 (存證信函也是物證之一)

你轉帳歸還公司,老闆會謝謝你,被資遣了還不拿資遣費

資遣費拿了就是拿了

要繼續在該公司工作,就只是年資歸零而已

老闆想要回去,只能用騙的,請他去騙法官吧


7年級歹命人 wrote:
大家好小弟公司出了...(恕刪)


會計管帳的都逃了

千萬不要傻傻的還在他手下繼續工作了

路過喀 wrote:
'假如今天老闆大小...(恕刪)



感謝路過喀的回覆...謝謝第一點的大小印鑑 我明白了

還有一個小問題


今天公司口頭 解散 並無書面依據

(補充一點 當天公司有跳票)

只有口頭說明 然後發遣散費

隔天公司繼續恢復營業
(錢匯進去了)
這樣只有人證可以證明 公司有解散過

所以在這中間 遣散費的時間點很尷尬

不知道這該算是 年資歸零嗎


小公司 很隨性

但一不注意 就有點恐怖





雇主通知資遣的當下,資遣即已成為事實(如果員工接受的話)

所以後續雇主如果想要取消資遣,必須要員工同意才能恢復僱傭關係。絕對不是雇主自己講了算

這也是會計可以拒絕的原因

所以樓主只要想,你要不要重新回公司? 要的話可以接受取消資遣(當然取消的條件可以討論,勞資協議嘛)

如果不想回去的話,不用管雇主說什麼,反正資遣什麼的都拿到了。記得要跟雇主要非自願離職書,申請失業給付用得到

雇主不給的話找勞工局處理即可

樓主這案例,因為資遣費已發,樓主員工算是佔了主動方

因為你如果接受資遣,什麼都不用管,保留證據就好,雇主有什麼問題自己去找法官處理

我遇過一個案例是

雇主先告知資遣,員工接受後就停止提供勞務(非自願離職書也開了,資遣費未付)。過了兩天後雇主口頭要求取消資遣,要求員工三天內回去上班,不然視為曠職三天逕行開除。 這就是很惡質的作法。不過既然員工已經拿到非自願離職書,資遣就已成事實,未付的資遣費雇主都必須履行,雇主也沒有權利逕行取消資遣。 這狀況麻煩的是,勞工要討回資遣費,必須要主動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所以勞工方處於被動。
這樣的公司還想待著....

如果是我就發存證信函,述明

1.公司於何時通知資遣
2.本人與同仁A、B、C於何時辦妥手續
3.謝謝公司於何時入帳資遣費
4.如果公司考量重新再聘僱本人,本人願年資歸零、薪資重議再為公司服務
5.請公司收函一周內回覆確認

你是你
自己決定
路過喀 wrote:
這樣的公司還想待著....(恕刪)



謝謝各位看完此篇文章

目前只有我還留在此公司任職
過年也即將到來 擔憂年終是否能正常發放
因老闆通知解散已辦理勞健保退保,目前尚未恢復勞健保,現在繼續就職還有什麼方式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勞健保中斷是否要請公司辦理什麼手續呢?

7年級歹命人 wrote:
大家好小弟公司出了...(恕刪)
當然盡可能爭取心底就當他解散了,這種遇事就馬上裝死解散的公司能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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