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先進:
公司今年因為嚴重虧損必須裁掉一半以上的人員,(總人數不到10 人的小公司),當中有一位懷孕五個月的孕婦跟大家一起被資遣,公司是處於負債狀態,老闆除了該給的資遣費外,也自掏腰包多給孕婦一個月產假的薪水,但孕婦額外要求:
1. 讓她的名字掛在公司下面,繼續保勞健保,才能辦理生育補助 。
2.不讓公司跟勞工局通報她資遣,要讓她辦理留職停薪,所以之後可以辦育兒津貼。
請問,以上兩個要求,如果老闆答應之後,會不會後續衍生出什麼對老闆不利的狀況嗎?譬如說之後可以合法要求復職或是又回來跟老闆要求給付產假薪水?
我知道板上通常是站孕婦邊的,我也知道孕婦遇到裁員真的很鳥,但是這位女士進來不到一年,當中常常遲到早退一直請假,老闆是一個好好先生,從不罵人,就算她拖延大家的進度 持續造成不便,但只要最終工作完成,老板也不好意思唸她. 最近公司裁員,她用自己是孕婦的理由跟老闆盧東盧西,譬如要求公司將變賣出清的設備要優先讓給他,而且要很便宜賣她 等等之類的,老闆被孕婦女士講的心中很內疚,所以基本上應該會同意孕婦的要求,我想在離職前 看看能不能幫忙老板不要之後被佔便宜。
****補充說明****
老闆本來是要結束營業 全部資遣,但後來覺得會有一些後續狀況需要處理,所以留了幾個老員工下來,公司可能隨時結束營業也不一定。
我沒有想要為難孕婦什麼,老闆要多給孕婦的我一點也不反對,只是這位孕婦的行徑會令人不太放心,老闆是我之前工作的上司,願意在我生病失業時候給我一口飯吃當他的助理,所以我也希望盡量幫他瞻前顧後 不會好心反被咬一口。
lilice wrote:
五個月肚子已經出來了...
她只要說老闆是因為她懷孕常請假要資遣她...
留職停薪是唯一解套。...(恕刪)
其實老闆一度因為她是孕婦所以考慮要讓她留下來,但是因為她跟剩下的同事實在處不好,老闆後來去問過勞工局,就決定一起讓她離開了。
eric0958 wrote:
資遣可領6成薪半年,育兒津貼也是6成薪半年,都是半年幹麻不想被資遣?到時不資遣還要給56天的產假,不給去告老板不給56天薪水...(恕刪)
她應該是想要育兒津貼跟失業津貼都一起拿到,因為我們還有幾個月才會走,提早被告訴所以我們有時間可以找工作,找到工作提早離開的人一樣可以拿資遣費。
剛剛想到如果老闆同意的話,會不會演變成詐領津貼的狀況?文件上有蓋我的章,我會不會變成什麼共犯?
screens wrote:
其實老闆一度因為她是...(恕刪)
能好好協商,送走這尊大神,是對你老闆最好的結果。
你千萬別出餿主意害了老闆。
在你看來是他人太好,不如說他去問過勞工局心裡有底。
她若跟你老闆打二年官司,最後還要補她二年薪水...而且煩。
女員工懷孕五個月,你說資遣還有幾個月?
勞工懷孕八個月就能提前請產假...(流產也算)
生完小孩直接連著育嬰假,以上是法律保障她的。
她三個月後根本不用再進公司...所有勞保福利半分不少。
(她勞保投保滿一年。)
好在她還不太清楚自己的權利,當老闆的趕快見好就收,也是聰明。
既然她素行不良,怎不在剛錄取前三個月就資遣,留下來留到她懷孕?
如果是懷孕之後才常請假,跟同事處不好,讓老闆受不了想資遣她...
這情況就符合法律對職業婦女的保障。
(因為懷孕造成工作不適任,依法問題在老闆,老闆應該給她適合孕婦的工作哩...)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公司嚴重虧損(建議舉證,如財報虧損等;主張"非因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歧視而資遣孕婦",而因公司"確實虧損"),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二款。合理辦理資遣。
(法條如下,請參考)
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既已合法資遣(含舉證資料完整),則無須擔心勞檢查核,一切依法辦理。孕婦不合法之額外要求則可婉拒。**
另建議公司善意協助孕婦請領下列津貼:
1.善意協助孕婦請領失業補助(6-9個月)→可替代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2.失業給付請領後,可續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依所選課程,最常6個月)→可補貼資遣期間薪資。
3.可轉達孕婦懷孕生產後,仍可至勞保局自行申請生育給付兩個月。→補貼生育費用
4.請領失業給付期間,健保同時亦減免。→健保可減免
以上建議。
allieche wrote:
公司嚴重虧損(建議舉證,如財報虧損等;主張"非因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歧視而資遣孕婦",而因公司"確實虧損"),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二款。合理辦理資遣。
所以..縮減業務後這個職位不會聘用新人的意思?
還是資遣她之後,可錄取另一(沒懷孕的?)新人?
如果是我的員工主動提出要留職停薪,我會答應。
並即日起依法退保。
以勞工來說,留職停薪是自損權益。
她若聰明就爭取繼續工作到生產(懷孕可常請病假)..進入勞資協商。
其實不用到生產,撐到今年底她就依法可休有薪產假。
我猜你們老闆是說做的年底?因為年後較容易找工作。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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