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沒有到期想要提早離職,但是合約上卻規定要兩個月前告知否則賠違約金

本人任職於補教業
於今年初簽了一年的合約,但是由於工作的時間太長身體無法負荷想要提前離職,

老闆卻不放人並且提醒如果離職是會扣違約金的(一個月月薪)

但是我在這個公司從來沒上過什麼專業的課程,賠償一個月的薪資合理嗎
還有合約裡卻有幾項關於離職的規定
乙方(勞方)若想提前終止合約 必須要在兩個月前提出書面辭呈(然而查過勞基法如果不滿一年超過三個月十天前通知即可)

乙方離職前須辦好離職手續若未依規定辦喇逕行離職則以違約論

這個部分他說我沒辦好就沒辦好 要怎麼判定?

乙方違約需支付違約金一個月的薪資

我知道他沒有權力扣我的薪水,違約金呢是另外法院裁決,但是我們發心都是領現金,如果他不給我薪水我應該採取什麼動作?
直接拍攝卡單嗎?

另外我跟老闆談了也提了離職日期大約是三個禮拜後我都有錄音了

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謝謝大家的幫忙
2017-08-27 21: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合約 違約金
我也賠過一個月,老闆說話不算話,答應的自己也沒做到,慣老闆很多,遇到還是早日認賠,早點走

哈小姐 wrote:
本人任職於補教業於...(恕刪)


直接提告
贏面很大
通常這種公司都不遵守勞基法,順便直接檢舉 要求勞動檢查
1.合約要符合法律,違反法律的合約無效,勞基法的效力大於合約
2.你簽約的時候有沒有給你簽約金?
3.合約條文有沒有說"若是公司認為你沒績效,可以無條件解約"或是有沒有提到公司提早解約條款,被解約有沒有任何賠償?

沒有的話,這種不平等的合約真的上法院打公司會被判無效

哈小姐 wrote:
本人任職於補教業
於...(恕刪)


勞工與資方簽訂的合約內容若牴觸勞基法自始無效,你可以主張合約內容牴觸勞基法,
依勞基法第幾條,若工作不滿一年超過三個月十天前通知資方即可的內容去跟公司說。

然後違約金的部分,公司的義務包括是否有提供教育訓練、人才培訓或因員工提前離
職造成公司損害之實,如果都沒有或舉證不出,企業想要求員工賠償違約金未必站得住腳。
因此,你對公司沒有造成損害,公司士沒有權利要求賠償的,建議你先提出調解,破局
再對公司進行告發或告訴。

再來公司用現金發薪,你不需要舉證,應該是他要擔心拿不出有發薪水的證據,
所以依情依理依法,你都站的住腳,鄉鎮區公所都有免費的律師可以諮詢。

哈小姐 wrote:
本人任職於補教業於...(恕刪)



一般都是以合約為準
但基本上是要兩邊有對等關係
你的合約有規定每月工作時數..
或是有競業條款嗎?

建議拿合約去請教律師比較準
外面都有免費的咨詢可以請教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謝謝大家的意見。我今天去新北勞工免費諮詢那邊問的律師告訴我說一個月的違約金是合理的

因為他們徵人會有人事損失以及成本

(我合約攤在桌上她看都不看)

我問他要不要看合約她說不用看了這些合約都一樣

所以其實我也很不能理解

跟我上網查的還有打電話問道的都不一樣

再來我的領薪水的狀況是領現金沒有薪資明細所以我很怕我會被搞

哈小姐 wrote:
謝謝大家的意見。我...(恕刪)


你去諮詢的單位,全名叫什麼?

這些市府縣府的免費法律諮詢中心,值班的多半是新手,甚至還有法律系的學生

沒多厲害的

哈小姐 wrote:
謝謝大家的意見。我...(恕刪)




你重點應該放在兩個
1.超時工作

超時工作你一天都工作多少時間?
上下班有無打卡記錄?
加班有無加班費?
如果以上都是否的話
建議可以開始收集證據(錄音.拍照.不要被發現)
後面可以直接拿這些證據
跟公司談看看不賠償離職
可以暗示對方不讓你離職要提出檢舉
但還是要先看看你的工作時間有無超時


2.合約合理性.
正常的合約要有對等關係
要你賠償違約金
要證明公司有付出相等的對應成本
例如上課或補助課程
如果沒有的話
告上法院一般很難成立
這部份可以詢問看看北市的勞動部的法律咨詢
新北市的如果一直都是那個人的話
看來也給不出好意見.

以上兩個部份
建議你可以詢問有沒長輩或從事HR的朋友
應該可以給你更好的意見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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