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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放假的補上班日,可以強制特休?

聽說過許多公司補上班日直接休假不扣假,當然也不是所有老闆都佛心來著
照規矩來補上班也就算了,畢竟確實是有多享受到一天工作日調整放假,誰也不占誰便宜

偏偏公司要選擇不上班,宣布讓員工選擇優先使用特休或者事假
被強迫多休一天假,還必須使用自己的特休,有一種放無薪假的感覺....

總覺得有點不太對勁
調整放假不就是工作日與假日對調的概念
如此不就變成工作日被強迫放假

是我多慮了嗎?公司這個決策是合理合法的嗎?
2017-08-01 10:53 發佈

bnc339 wrote:
聽說過許多公司補上...(恕刪)



我也想知道這是不是違法呀~~~

bnc339 wrote:
聽說過許多公司補上班日直接休假不扣假,當然也不是所有老闆都佛心來著
照規矩來補上班也就算了,畢竟確實是有多享受到一天工作日調整放假,誰也不占誰便宜
偏偏公司要選擇不上班,宣布讓員工選擇優先使用特休或者事假
被強迫多休一天假,還必須使用自己的特休,有一種放無薪假的感覺....
總覺得有點不太對勁
調整放假不就是工作日與假日對調的概念
如此不就變成工作日被強迫放假
是我多慮了嗎?公司這個決策是合理合法的嗎?


台中市勞工局副局長林敬璋表示,《勞基法》有關颱風休假原則,雇主遇到颱風假,不得強迫勞工上班,勞工也可以拒絕上班,雇主不需支付當天薪資,若勞工選擇上班,雇主須加發一天工資或給予補休假一天,至於往返工作場所的交通費用,並無相關規範。

沒上班 有算薪水 用特休

看起來 不違法


鐵牛CEO wrote:
台中市勞工局副局長林敬璋表示,《勞基法》有關颱風休假原則,雇主遇到颱風假,不得強迫勞工上班,勞工也可以拒絕上班,雇主不需支付當天薪資,若勞工選擇上班,雇主須加發一天工資或給予補休假一天,至於往返工作場所的交通費用,並無相關規範。

沒上班 有算薪水 用特休

看起來 不違法


哈哈哈,今天就看到有人引用這篇

因為這篇新聞稿,勞動部跟台中市勞工局都快炸了

這個副局長講的是錯的,當然可能被定稿成記者寫錯就是了。

詳細規範查"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就知道了

另外,這位副局長發完這篇新聞稿後立刻退休了。


不過樓主問的是彈性休假的補上班日,你引用颱風假規定,這兩件事啦~


回樓主,雇主不能"強迫"員工放特休假。所以一定違法

但雇主可以跟勞工"協調"特休假放假時間。所以你懂的。真的鬧上勞工局,雇主肯定會說他只是協調建議而已。至於硬要對著幹的員工之後會怎麼樣,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就不必多說了
鐵牛CEO wrote:
台中市勞工局副局長林...(恕刪)
看公司而定
bnc339 wrote:
聽說過許多公司補上...(恕刪)
這應該算是違法
bnc339 wrote:
聽說過許多公司補上...(恕刪)

bnc339 wrote:
聽說過許多公司補上...(恕刪)


我覺得違法, 我們公司也強迫我們12/22請特休
以後的補班日也比照辦理
這樣很好啊 有時補班日根本也沒事又卡在禮拜六 不如用特休抵銷 難道老闆要你來看你沒事一整天嗎

circusboy wrote:
這樣很好啊 有時補...(恕刪)


是被迫der!
沒特休的人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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